第六章 會計憑證
第一節 會計憑證的意義和種類
一、 憑證的定義
會計憑證:是記錄經濟業務、明確經濟責任的書面證明,也是登記賬簿的依據。(填制和審核會計憑證,是會計工作的開始,也是對經濟業務進行日常監督的重要環節。)
填制和審核會計憑證的意義,有以下三個方面:
⑴填制、取得會計憑證,可以及時正確地反映各項經濟業務的完成情況。
⑵審核會計憑證,可以更有效地發揮會計的監督作用,使經濟業務合理合法。
⑶填制和審核會計憑證,便于分清經濟責任,可以加強經濟管理中的責任制。
二、會計憑證的種類
會計憑證按其填制程序和用途可以分為原始憑證和記賬憑證兩類。
(一)原始憑證
原始憑證:是在經濟業務發生時取得或填制的,用以證明經濟業務的發生或者完成情況,并做為記賬原始依據的會計憑證。
原始憑證按其取得的來源不同,又進一步分為自制原始憑證和外來原始憑證兩類。
1.自制原始憑證
自制原始憑證,是指由本單位內部經辦業務的部門或個人,在完成某項經濟業務時自行填制的憑證。
自制原始憑證按其填制手續不同又可以分為:一次憑證、累計憑證、匯總原始憑證和記賬編制憑證四種。
(1)一次憑證。一次憑證,是指反映一項經濟業務,或者同時反映若干項同類性質的經濟業務,其填制手續是一次完成的會計憑證。
(2)累計憑證。累計憑證,是指在一定時期內連續記載若干項同類經濟業務的會計憑證。
(3)匯總原始憑證。匯總原始憑證是指在會計核算工作中,為簡化記賬憑證的編制工作,將一定時期內若干份記錄同類經濟業務的原始憑證匯總編制一張匯總憑證,用以集中反映某項經濟業務總括發生情況的會計憑證。如“發料憑證匯總表”“收料憑證匯總表”“現金收入匯總表”等, 都是匯總原始憑證。
(4)記賬編制憑證。是根據賬簿記錄把某一項經濟業務加以歸類整理,而重新編制的一種會計憑證
2.外來原始憑證。
外來原始憑證,是指在同外單位發生經濟往來關系時,從外單位取得的憑證。外來原始憑證都是一次憑證,例如企業購買材料、商品時,從供貨單位取得的發貨票,就是外來原始憑證。
(二)記賬憑證
1. 記賬憑證的定義。
記賬憑證:是會計人員根據審核無誤的原始憑證或匯總原始憑證,用來確定經濟業務應借、應貸的會計科目和金額而填制的,作為登記賬簿直接依據的會計憑證。
2. 記賬憑證的分類。
第一種分類,按其適用的經濟業務,分為專用記賬憑證和通用記賬憑證兩類。
1.專用記賬憑證。
專用記賬憑證,是用來專門記錄某一類經濟業務的記賬憑證。專業憑證按其所記錄的經濟業務是否與現金和銀行存款的收付有無關系,又分為收款憑證、付款憑證和轉賬憑證三種。
2.通用記賬憑證。
通用記賬憑證的格式,不再分為收款憑證、付款憑證和轉賬憑證,而是以一種格式記錄全部經濟業務。
第二種分類,經濟憑證按其包括的會計科目是否單一,分為復式記賬憑證和單式記賬憑證兩類。
1.復式記賬憑證。
復式記賬憑證又叫做多科目記賬憑證,要求將某項經濟業務所涉及到的全部會計科目集中填列在一張記賬憑證上。
2.單式記賬憑證。
單式記賬憑證又叫單科目記賬憑證,要求將某項經濟業務所涉及的每個會計科目,分別填制記賬憑證,每張記賬憑證只填列一個會計科目,其對方科目只供參考,不憑以記賬。
第三種分類,記賬憑證按其是否經過匯總,可以分為匯總記賬憑證和非匯總記賬憑證兩種。
1.匯總記賬憑證。
匯總記賬憑證是按一定的方法匯總填制的記賬憑證。匯總記賬憑證按匯總方法不同,可分為分類匯總和全部匯總兩種。
(1)分類匯總憑證。分類匯總憑證是根據一定期間的記賬憑證按其種類分別匯總填制的。
(2)全部匯總憑證。全部匯總憑證是根據一定期間的記賬憑證匯總填制的,如科目匯總表就是全部匯總憑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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