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CFR應注意哪些問題?
1. CFR適用于水運;
2. 租船訂艙問題;
3. 費用、風險劃分;
4. 裝船通知的重要作用;
5. 卸貨費用負擔問題。
使用CIF術語時賣方基本義務:
在CFR術語下賣方的基本義務+辦理貨物自裝運港到目的港的海運保險,支付保險費(提交合同規定的保險單據)。
買方的基本義務:CFR術語下買方的基本義務-辦理保險支付保費。
使用CIF應注意的主要問題有哪些?
1. CIF適用于水運;
2. 費用劃分問題;
3. 租船訂艙問題;
4. 有關保險的問題;
5. 有關卸貨費用的負擔問題;
6. 象征性交貨問題;
7. “到岸價”是不確切的。
在業務上,有人稱CIF為“到岸價”,這是不正確的。因為:
1. 從交貨地點看,賣方是在裝運港完成交貨,而不是目的港。
2. 從風險轉移看,貨物發生損壞或滅失的風險是在裝運港越過船舷時由賣方轉移給買方,運輸途中的風險由買方負擔。
3. 從費用負擔看,賣方只承擔運輸合同中規定的正常的運費和保險合同約定的保險費,除此之外的費用概由買方負擔。
4. 從貨款支付看,CIF術語采用憑單付款而不是貨到付款。
FOB、CFR和CIF三種術語之間的異同點:
相同點:
1. 都只適用于水上運輸方式;
2. 交貨地點都在裝運港;
3. 風險轉移都是以裝運港船舷為界;
4. 按這些術語成交的合同均屬于裝運合同。
不同點:
1. 買賣雙方所承擔的責任和費用不同。FOB賣方不負責運輸,CFR賣方要負責運輸、支付運費,CIF賣方不僅要負責運輸、支付運費,而且還要辦理保險,支付保險費。
2. 貨價構成不同。CFR價要在FOB價的基礎上加上海運費,而CIF價要在CFR價的基礎上加保險費。
采用FAS術語時賣方義務:
1. 在合同規定的時間和裝運港口,將貨物交到買方所派船只的旁邊,并及時通知買方;
2. 承擔貨物交至裝運港船邊的一切費用和風險。
3. 提交商業發票或相等的電子信息,并且自費提供通常的交貨憑證。
4. 自擔風險和費用,取得出口許可證或其他官方許可,并且辦理貨物出口所需的一切海關手續。
FAS術語買方義務:
1. 訂立從指定裝運港口運輸貨物的合同,支付運費,并將船名、裝貨地點和要求交貨的時間及時通知賣方。
2. 在合同規定的時間、地點,受領賣方提交的貨物,并按合同規定支付貨款。
3. 承擔受領貨物之后所發生的一切費用和風險。
4. 自負風險和費用,取得進口許可證或其他官方許可,辦理貨物進口所需的一切海關手續。
使用FAS應注意哪些問題?
1.對FAS的不同解釋;
2.辦理出口手續的問題;
3. 船貨銜接的問題。
采用FCA術語時賣方義務:
1. 在合同規定的時間、地點,將貨物置于買方指定的承運人或其他人控制下,并及時通知買方。
2. 承擔將貨物交給承運人控制之前的一切費用和風險。
3. 自負風險和費用,取得出口許可證或其他官方許可,并輸貨物出口所需的一切海關手續。
4. 提交商業發票或相等的電子信息,以及合同可能要求的、證明貨物符合合同規定的其他任何憑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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