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保險業法概述
主要內容概述:
保險業法概念;保險業法調整對象;保險業法體例;保險業法性質與作用
一、保險業法
是國家據以對保險企業、保險市場實施監督管理的法律。他是我國保險法的重要組成部分。
二、保險業法的調整對象
國家在監督和管理保險企業過程中所發生的關系
保險企業相互間因合作、競爭而發生的關系
保險企業在內部管理過程中發生的關系
國家與保險中介人之間的監督管理關系
三、保險業法的體例
1、單獨制定比較完備的保險業法。英國,德國
2、將保險業法規定于保險法典中。我國
3、復合型體例。日本,韓國
四、保險業法性質與作用
保險法屬于公法性質
保險法的作用:
1、保證保險人具有足夠的償付能力,維護被保險人的合法權益。
2、維護保險業的公平競爭
3、促進保險業經營合理化和科學化。
此外,保險業法的制定和完善,不僅能促增進保險業的經濟效益,更能增進保險業的社會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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