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一、流轉稅制的概述(一)定義:是以流轉額為征稅對象的稅種的總稱,其中流轉額包括商品流轉額和非商品(服務)流轉額。(二)我國現行流轉稅制包括的稅種:增值稅,營業稅,消費稅,關稅。(三)流轉稅要素的設計原則和方法☆1.征稅范圍的選擇(有兩種)一般營業稅:即把全部商品額都列入征稅范圍。如營業稅。一般產品稅:即只對特定商品的交易額征稅。如消費稅(我國)。2.征稅環節的選擇道道征稅:增值稅(我國)每一個流轉環節都征稅。單階化征稅:3.計稅依據的選擇從價定率:最基本形式從量定額二、增值稅(一)定義:是以法定增值額為征稅對象征收的一種稅。(二)特點:只對企業或個人在生產經營過程中新創造的那部分價值征稅,即只對流轉額的一部分征稅。它主要包括工資,利息,利潤,租金和其他屬于增值性的費用。(三)產生的原因:是為了解決按全值道道征稅而出現的重復征稅的問題(四)各國增值稅制度的異同比較☆1.實施范圍不同局部實行:即只在局部的流轉環節實行全面實行:即在所有的流轉環節實行2.對固定資產處理方式不同(1)消費型增值稅:課稅對象只限于消費資料特點:①購入固定資產的已納稅款一次性全扣②稅基:消費型最小,生產型最大③西方國家常用(2)收入型增值稅:課稅對象相當于國民收入特點:對購入固定資產只扣除折舊部分的已納稅款。(3)生產型增值稅:課稅對象相當于國民生產總值特點:不允許扣除購入固定資產已納稅款我國現行增值稅為生產型增值稅。3.稅率運用多少不同(1)單一稅率(2)差別稅率(我國有的)基本稅率17%高稅率(奢侈品)低稅率(必須品,小規模納稅人)零稅率(出口商品)4.征稅方法不同(1)直接計算法計算增值額加法:增值額=工資+利潤+稅金+租金+其他屬于增值項目的數額減法:增值額=本期銷售額-規定扣除的非增值額計算增值稅:增值稅=增值額稅率(2)間接計算法(扣稅法)(我國/絕大多數國家)應納稅額=銷售額增值稅率-本期購進中已納稅額(五)作用/優點☆1.有利于生產經營結構合理化(1)具有道道征稅的普遍性,又具有按增值額征稅的合理性。從而有利于專業化協作生產的發展。(2)適應各種生產組織機構的建立。2.有利于擴大國際貿易從來,保護國內產品的生產(1)實行出口退稅,有利于出口的發展。(2)實行進口增值稅,有利于維護國家利益保護國內產品的生產。3.有利于國家普遍,穩定,及時地取得財政收入。(1)普遍:因為增值稅實行道道征收(2)及時:即隨銷售額的實現而征收(3)穩定:①其征稅對象為增值額,它不受經濟結構變動的影響。②采用專用發票,從制度上有效地控制了稅源。(六)我國現行增值稅的征收制度1.征稅范圍:P103除農業生產環節和不動產外,對所有銷售貨物或進口貨物都征收增值稅,并對工業性及非工業性的加工,修理修配也征收增值稅。即只對工商業和修理修配業征稅。2.納稅人:P104凡在我國境內銷售貨物或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勞務及進口貨物的單位和個人。3.稅率:(1)稅率規定1)設三檔稅率①基本稅率17%②低稅率13%限必需品,宣傳文教用品,支農產品,國務院規定的其他貨物。③零稅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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