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節 信托業務
識記:
資金信托是指以貨幣資金為信托財產,各信托關系人以此建立的信托。資金信托最根本的特征是以貨幣形態的信托資產為中心,信托終止時,受益人所得到的是貨幣形態的資產。根據資金信托的標的物、貨幣資金的運動方式和目的的不同,資金信托可分為普通資金信托和特定資金信托兩種形式。
動產信托是以動產為標的物的信托。
不動產信托是指以不動產作為信托標的物設立信托,即委托人把不動產的產權轉移給信托機構,信托機構作為受托人按照信托契約的規定對不動產進行保管、管理和處理的一種信托業務。
領會:
資金信托的內容和特點?
資金信托業務的特點可通過與銀行存款業務的比較來認識:
A)法律關系不同。銀行存款是債的法律關系。信托是產權轉讓的法律關系。
B)目的不同。
C)業務處理不同。服務對象重點不同;金錢吸收方式不同;收益分配不同;破產時的處理方式不同。
資金信托的內容,分為融資性資金信托、投資性資金信托、基金性資金信托。
動產信托的方式和特點?
動產信托的方式一般可分為三種:管理處理方式、處理方式和管理方式。
動產信托的特點,我們可以把動產信托和與其相似的業務作一比較
A)動產信托與租賃業務的比較。當事人不同、動產所有權的最終歸屬不同、租金繳納的方法不同。
B)動產信托與抵押貸款的比較。目的不同、產權轉移方式不同、財產管理方式不同、財產范圍不同
不動產信托的種類和意義?
不動產信托業務的種類:
1、房屋信托業務
2、不動產保管信托業務
3、發行不動產債券信托
4、發行不動產分割證信托
5、房地產經租管理信托
6、土地執業信托
開辦不動產信托業務的意義:
1、促進房地產業再生產。
2、為投資體制改革和住房制度改革服務。
3、為房地產業主(用戶)提供專業服務。
第三節 租賃業務
識記:
租憑業務是由一方(出租人)把自己所有的資本設備租給另一方(租用人)在約定期限內使用,而由租用人依約按其付給出租人一定數額的租金。在租賃期限內,設備的使用權轉讓給租用人,但所有權仍屬于出租人。
融資性租賃是指出租人(租賃公司)用資金購置承租人(需要設備的企業)選定的設備,按照簽訂的租憑協議或合同將其租給承租人長期使用的一種融通資金的方式。
服務性租賃也稱為經營性租賃或管理租憑。用以解決企事業單位對某些大型設備一次性使用或臨時短期需要,是一種非一個租期內全部或大部分回收設備價值的租賃形式,是一種不完全支付租賃。
領會:
租賃業務對經濟生活有何意義?
現代租憑具有雙重作用集于一身的性質與意義。表現在三個方面:
1、融資與融物結合。
2、信用與貿易結合。
3、銀行資本與產業資本交織在一起,發揮著雙重作用。
融資性租憑的功能何在?
融資性租賃具有以下四個功能:
1、在資金不足的情況下引進設備。
2、提高資金使用效率。
3、成本固定,避免通貨膨脹的風險。
4、引進速度快,方式靈活。
為什么要進行服務性租賃?
服務性租賃具有如下特點:
1、在租賃期滿前,承租人預先通知出租人就可中止合同,退回設備。
2、出租人一般需要將設備出租多次,方能收加回全部投資和獲得利潤。
3、在租賃合同期內,出租人要對租賃物負責維修、保養工作,以便在租賃期滿后將租賃物出售或續租給原承租人或轉租給另一承租人。
4、在服務性租賃方式下,承租人帳務上僅作為費用處理,而資產仍在出租人的帳簿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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