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節 我國的教育目的
「識記」
(一)我國教育目的的基本特征
(1)我國教育目的以馬克思主義人的全面發展學說為指導思想。
(2)我國教育目的有鮮明的政治方向。
(3)堅持全面發展與個性發展的統一。
「領會」
(一)建國后教育目的表述的歷史回顧
建國之初,《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共同綱領》規定:“人民政府的文化教育工作,應以提高人民文化水平、培養國家建設人才、肅清封建的買辦的法西斯主義的思想、發展為人民服務的思想為重要任務!
社會主義改造基本完成以后,1957-1978年,以毛澤東的指示為直接指導所形成的教育目的著重強調了教育目的的社會制約性,也考慮到了教育目的對教育對象身心發展及其規律的適應性,在不同時期起過一定的積極作用。但是在這段時期中,許多提法是在“以階級斗爭為綱”方針主導下提出的,也曾產生過消極影響。
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一來,改革開放及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事業的發展對教育事業提出了新的要求。國家制定了新時期的教育目的——以經濟建設為中心方針主導下的教育目的。
1986年以來,提出的新時期的教育目的具有歷史繼承性,也反映了新時期社會發展的特點和我們對教育目的的新的思考和探索。
(二)我國教育目的的落實
要培養合乎時代需要的一代新人,應當特別注意人才素質的這幾方面:創造精神、實踐能力、開放思維、崇高理想。
此外,要認真落實我國的教育目的,我們還必須正確處理以下幾個方面的關系:
1、教育目的與教育目標。
2、德智體美諸育之間的關系。
3、全面發展與因材施教的關系。
4、全面發展與職業定向的關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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