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對勞動價值論的初步表述:
他說:“假如一個人在生產一蒲式耳谷物的時間內,將一盎司白銀從秘魯的銀礦中運到倫敦,那么,后者便是前者的自然價格。如果發現了新的更豐富的銀礦,因而獲得兩盎司白銀和以前獲得一盎司白銀同樣容易,那么,在其他條件相等的情況下,現在谷物一蒲耳十先令的價格和以前一蒲耳五先令的價格,是一樣便宜。”
這就提出了勞動價值論的初步思想,指出生產商品時耗費的勞動決定商品的自然價格,生產兩種商品的勞動時間相等,價格就相等。
4.商品價值和勞動生產率的關系:
在經濟思想史上,他最先認識到勞動生產率與商品價值大小成反比例關系,而且認為勞動分工會促進生產率的提高。這為亞當·斯密的研究奠定了基礎。在經濟思想史上他最早這種關系。
5.意識到創造價值的勞動和創造使用價值的勞動有區別他認為只有生產金銀的勞動相交換時,才表現為價值。這樣,他就把生產金銀的勞動從其他具體勞動中分離出來了。他感覺到了創造價值的勞動與創造使用價值的勞動是有區別的。但他又說不清楚這種區別。這表明,他還未達到對抽象勞動和具體勞動加以科學劃分的程度。
6.勞動價值論的缺點和錯誤:
(1)沒有科學的價值概念,把價值、價格和交換價值混在一起。
(2)沒有把勞動價值論的觀點始終堅持下去他僅僅不自覺地涉及到創造價值的勞動和創造使用價值的勞動的不一致,但并不理解創造商品的勞動的二重性,有時甚至混淆二者。
(3)由于沒有區分使用價值和價值,最終沒有找到一種穩定不變的外在的價值尺度(四)貨幣學說1.對貨幣本質的看法:他接觸到貨幣的本質,認為充當貨幣的貴金屬和其他商品一樣具有價值,取決于生產中耗費的勞動時間。
他還認為,貴金屬所以能充當貨幣,并不是因為有什么神秘的性質,而只是因為其自然屬性是最適合于充當貨幣的。
2.對貨幣職能的看法:
首先他注意到了貨幣的價值尺度。
其次,他也知道貨幣的流通手段職能。他認為,一國流通中的貨幣量應當同商品總額保持一定的比例關系。他說,交換所需要的銅幣量的比例,取決于購買者的人數,他們購買的次數,首先取決于交換的次數和支付額的大小。
關于貨幣的貯藏手段。配第提到,貨幣過多就可以退出流通。
關于支付手段。他認為,支付期限越短,所需要的支付手段量越少;支付期限愈長,所需要的支付手段愈多。
(五)分配論這主要涉及工資,地租、利息三部分,但配第沒有專論利潤。他把工資作為前提,把地租作為中心,并從地租推論出利息(即作為地租的派生形式)。來加以論述。
1.工資學說
(1)工資的自然標準:工資是勞動的價格。工資自然標準是維持工人生活所必需的平均最低限度的生活資料。
(2)工資理論的貢獻:一是提出“生存工資”的觀點;二是暴露出工人勞動包含著必要勞動和剩余勞動兩部分。
他認為,工資不能高于自然標準,否則,工人就會減少勞動,從而減少社會產品。
2.地租學說地租學說是配第分配論的中心問題。他實際上把地租當成了他并不真正理解的剩余價值的真正形式。
(1)地租的性質和公式:用具體事例來說明地租的性質。總收獲物=種子+工資+地租,(公式)其中,種子是生產資料,工資是生活資料,地租是全部剩余產品。
配第的地租不僅是全部剩余生產物,也必須是全部剩余價值。這種谷物地租值多少貨幣可以看另一個在同一時間內專門從事貨幣制造的人,除自己費用之外還能剩下多少貨幣。
(2)地租與工資的關系:兩者是反比例的關系。
實際上也說明了資本主義制度下,工人與地主(還有資本家)之間的階級對立的關系。這也是他客觀性和科學性的一面。
(3)級差地租:最先提出級差地租概念,從土地肥力相同但距離市場的位置有差別來引出地租,認為靠近市場的土地比遠離市場的土地在肥力相同的情況下,可以產生更多的地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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