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馬爾薩斯的經濟理論
(一) 價值論
他繼承了斯密以購買勞動和三種收入決定價值的觀點,同時吸收了薩伊的生產三要素理論,反對李嘉圖的勞動價值論。馬爾薩斯認為:商品價值決定于該商品所能支配和購買的勞動量,購買勞動量是衡量商品價值的尺度;此外,在說明價值決定時,馬爾薩斯第一個對供求關系作了闡述。
(二)利潤論
馬爾薩斯認為:利潤是購買勞動大于耗費勞動的部分,這是由買者支付的。利潤與勞動不相干。他的利潤論是“讓渡利潤論”。
(三)地租論
馬爾薩斯認為地租是產品總產品中扣除耕種費用后的歸于地主的部分。地租既不是源于土地壟斷的收入、也不是源于“自然的吝嗇”,而是土地的恩賜。高地租是一個國家富足、農產豐富、土地肥沃的證明,而低地租必定標志著相反的情況,在地租問題上,馬爾薩斯站在土地貴族的立場上。
(1)地租產生的三個具體原因:
第一,是土壤品質使所產生的生活必需品多于所供養土地所用人手的需求量。
第二,是生活必需品有一種特殊性質,可以為造成需求。
第三,是最肥沃的土地較少。
(2)地租上漲的看法:地租上漲是社會發展的必然現象,是財富增長和社會進步的象征。地租上漲的原因有:
第一,資本積累使利潤下降;
第二,人口增多使工資下降;
第三,農業改良或勞動強度提高,以致一定產品所需的勞動人數減少;
第四,農產品價格因需求增加而上漲,但生產費用在名義上并未降低,以致生產價格和市場價格之間的差距加大。
(3)對谷物法的立場:主張維持“谷物法”。
三、馬爾薩斯的經濟危機理論(有效需求論)
1.危機論的依據:
馬爾薩斯反對薩伊、李嘉圖等人否定經濟危機的觀點。把財富看作“對人類必要的,有用的和適意的物質東西”,它依存于生產。而價值與之不同,它取決于人們對物品的需求愿望和購買力。價值依存于收入分配。所以,財富和價值的關系,就是生產同分配的關系。這兩者結合起來,資本主義生產才能發展。在他看來,生產與分配,就是生產與消費,或供給與需求間的關系。這也是生產發展的條件。他還認為由于利潤和價值取決于流通領域,因而實現問題是十分重要的。實現與否取決于市場上有效需求是否充足。危機論的依據可簡述為:市場有效需求充足,產品就能順利實現,否則就會發生生產的普遍過剩,出現經濟危機。
2.危機論的內容:馬爾薩斯反對薩伊、李嘉圖等人否定經濟危機的觀點。他認為,商品價值是由生產商品所耗費的勞動加預付資本的利潤構成的,而利潤是在交換中產生的。利潤的實現不可能依靠工人和資本家。因為資本家是賣者又是買者,他們在出賣時獲得的利潤會在購買時喪失掉。就工人而言,他們購買的只是生活資料的一部分,只能實現工資部分的價值,而不會產生利潤。資本的利潤只能依靠只買不賣的第三種人來實現。這個只買不賣的第三種人就是只消費不生產的地主,僧侶。官吏。大批軍隊及年金領受人等等。如果這些非生產性的消費者的收入及消費不足,就會出現有效需求不足,從而導致生產過剩的經濟危機。因此,馬爾薩斯認為,為保證資本主義生產的順利發展,必須使地租永遠存在和增長,從而盡可能地擴大不生產階級的消費,維持足夠的有效需求。馬爾薩斯還進一步指出,地主等非生產性消費者的特殊作用就在于維持供求平衡,使勞動成果獲取最大的交換價值,從而促進財富的增長。
3.危機解決的方法:保證和擴大非生產階級的利益。
4.對凱恩斯的影響:對凱恩斯的理論頗有啟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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