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穆勒的分配理論
1.地租論:他基本沿襲了斯密、李嘉圖的觀點,認為,地租是使用土地的代價,是自然壟斷的結果。對于地租這種不勞而獲的收入,應該通過征收土地增值稅轉用于社會福利事業。
2.工資論:工資是勞動的報酬,是為使用勞動所支付的代價。競爭是工資的主要支配者。
工資水平的決定:
(1)短期內由市場對勞動的供求決定,即由工人人數與資本對它的需求量的比例大小決定。
(2)長期內,由工人人數決定。
3.利潤論:接受了李嘉圖認為利潤是剩余產品的觀點,又接受了西尼爾的“節欲論”,認為利潤是忍欲的報酬。但認為應該加以補充。他把總利潤分為“利息、保險費和管理工資”,分別用“節欲”報酬、風險報酬和資本家勞動報酬來說明。此外,他還認為,隨著社會進步,資本積累增加,利潤率呈現下降趨勢。
他看到了不同行業中的利潤,具有平均化的趨勢。
六、穆勒關于對社會進步和政府職能的看法
約翰·穆勒受孔德的影響,把經濟學分為靜態學和動態學。《原理》第一、二、三篇是對生產、分配和交換作靜態考察,第四篇則從動態分析社會經濟進步對生產和分配的影響。其動態學總的說來是取自李嘉圖,但也增加了一些新的內容。
他根據增長的三大要素(人口、資本和技術)來綜合考察社會進步對分配的影響。政府的職能隨著經濟制度以及政府自身的性質而變化。贊成政府實行自由放任政策。但除國防、司法的職能和義務外,還應承擔一些基礎設施建設,保護幼稚產業,發展科學和教育事業等等義務。他特別重視高等教育的發展,認為以往科學上的最大成就,無不出自高等學校教師之手。
七、穆勒的社會主義改良主義傾向
對此,馬克思曾說:“為了避免誤解,我說明一下,約翰·穆勒之流由于他們陳舊的經濟學教條和他們的現代化傾向發生矛盾,固然應受到譴責,但是如果把他們和庸俗經濟學的一幫辯護士混為一談,也是很不公平的。”
1.他的民主主義思想。
約翰·穆勒始終如一地堅持著民主主義的思想。他在青年時代曾撰文抨擊社會的不公平和腐敗現象。他宣傳自由和民主主義。
2.他對社會主義的看法。
(1)他對社會總的看法:認為人類社會是不斷發展和進步的過程,奴隸制和封建制不合人性,所以要滅亡。資本主義也是不完善的、過渡的社會階段。
(2)對資本主義經濟制度的看法:一方面,大生產創造了高度生產力,大量的產品,因為經濟自由(自由競爭)和私有制激發了人們的積極性。另一方面,社會制度有巨大的缺陷;財產分配不平等,存在著社會矛盾和沖突。
(3)他對社會主義的看法。約翰·穆勒很贊成空想社會主義者組織合作社,共同占有財產,自己選舉、自己管理、共同勞動、平均分配的主張。但是,他反對暴力革命,主張采取改良和漸進的方式。
3.改革主張和傾向。
他一方面支持小規模的社會主義實驗。另一方面,又認為,首先應該對私有制實行改革的公平試驗,因為競爭和經濟自由是有優越性的。
對社會主義,他寄希望于合作社的實驗。
對于資本主義的改良,他認為重點是解快好分配問題。他主張征收土地增值稅,廢除長子繼承權,限制遺產權,限制使用童工,政府經辦公共事業,改革教育,節制主育,限制人口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