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章 弗雷德里克·巴師夏的經濟學說
巴師夏是19世紀30—40年代法國最著名的經濟學家。他的名字成為當時自由貿易派的旗幟,又是樂觀主義經濟利益調和論者的代表。他的主要經濟著作是1847年發表的《經濟論辯》,1850年發表的《經濟和諧》。
一、法國經濟自由主義的特點
經濟自由主義是隨資產階級一起產生、興起的一種經濟觀點和理論,其基本要求是反對國家對經濟的干預,主張自由放任的發展個人的經濟活動。
18世紀末和19世紀初,法國的經濟自由主義則既是反對工人運動和社會主義的武器,更是維護大資產階級利益,反對中小資產階級的武器。這與法國大革命后,中小生產在國家經濟中長期起作用,大地主經濟不復存在有密切關系。金融大資產階級及釀酒、制絲、奢侈品生產階層是自由貿易論者,中小資產階級是貿易保護主義者。
二、巴師夏關于經濟自由主義學說
巴師夏經濟思想的主旨是論證自由貿易,反對貿易保護主義;論證“經濟和諧”,反對工人運動和社會主義。
巴師夏關于“豐富”和“不足”的說法:他認為,社會可以從兩個角度考察。
一是把社會看成生產者的總和;二是把社會看成是消費者的總和。
從第一個角度考察,作為生產者的個人,與社會是不和諧的。生產者希望社會物品“不足”,他才有利可圖。同時,他也要求貿易保護主義來幫助他壟斷市場。而這恰與社會廣大消費者利益相矛盾,也與其他生產者利益相矛盾。巴師夏認為,中小資本家和工人也希望社會不足。
從第二個角度考察,認為,作為消費者的個人,利益和社會相一致,希望“豐富”物品,改善生活,希望競爭自由,降低物價。大資產者也贊成“豐富”,不怕競爭,提倡自由。
于是,巴師夏得出結論:考慮生產者的利益,就是反對社會利益;考慮消費者的利益,就是考慮社會利益。貿易保護主義是保護生產者的,經濟自由主義是維護消費者的,兩相比較,“豐富”優于“不足”;自由主義優于保護主義。他就是以此來反對中小資產階級利益,為大資產階級利益辯護,反對工人階級的斗爭,為資產階級辯護。他認為,在經濟完全自由的條件下,資本主義制度“就是一切社會組織中最美好、完善、鞏固和普遍公正的組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