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家庭法是調整婚姻家庭關系發生和終止,以及由此所產生的特定范圍親屬之間的權利和義務關系的法律規范的總和。
1、調整對象為婚姻家庭關系。
2、婚姻家庭法的規范的目的在于確定婚姻雙方或親屬各方彼此之間的權利義務邊界,引導婚姻主體或家庭成員之間建立文明和諧的婚姻家庭氛圍,同時也糾正或制止婚姻主體或家庭成員的不良行為甚至違法行為。
3、調整婚姻家庭關系的法律規范的總和。
婚姻家庭法的含義
婚姻法按其調整對象的不同,可分為廣義的婚姻法和狹義的婚姻法
廣義的婚姻法,是指既調整婚姻關系又調整基于婚姻關系而產生的家庭關系的法律。
狹義的婚姻法,專指規定婚姻的成立、終止以及婚姻的效力即夫妻間權利義務的法律,其內容不涉及婚姻關系以外的其他家庭事項。
我國婚姻法,是指規定和調整婚姻家庭關系的法律規范的總和。屬于廣義婚姻法。
形式意義上的婚姻家庭法:是以婚姻家庭法為名的法律;
實質意義上的婚姻家庭法:國家調整婚姻家庭關系的全部法律規范的總和,其內容不以形式意義上的婚姻家庭法中的規范為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