統計總體
1、統計總體:是指根據統計任務的要求,由客觀存在的、在同一性質基礎上結合起來的許多個別事物的集合。
2、標志:是指總體單位的特征或屬性的名稱,它有數量標志與品質標志之分。
3、時點指標:是反映總體特征在某一時點上的數量表現,常用的是期末數字。
4、統計指標:是表明總體特征的概念及其數量表現。
抽樣調查
抽樣調查:是一種非全面調查,它是按照隨機原則從總體中抽取一部分單位作為樣本進行觀察研究,以抽樣樣本的指標去推算總體指標的一種調查。
統計調查:是根據統計任務的要求,運用科學的調查方法,有計劃、有組織地向社會搜集統計資料的過程。
空間遙感調查法
空間遙感統計調查法:也是一種觀察調查法。也稱衛星遙感統汁調查,它是現代高科技用于統計調查的一種方法。具體地說,它是依靠現代測量手段,以地理信息系統和全球定位系統為基礎,再根據不同的調查對象,加載不同的衛星遙感信息,最后經過計算機處理,得到所需要的圖形及調查數據的一種調查方法。
頻率和變量分布
頻率和變量分布:將各組的單位數(頻數)與單體單位數對比,求得用百分比表示的相對數稱為頻率,也稱比重。按順序列出各組標志變量(或用各組組中值代表)和相應的頻率,即成為變量分布,也稱統計分布。
總量指標
總量指標:是指說明社會經濟現象總規模、總水平的統計指標,是將總體單位數相加或總體單位標志值相加而得到的。總量指標是用絕對數形式表示的,因此也稱為絕對數指標。
相對指標:將兩個有聯系的統計指標進行對比求得的反映事物內部或事物間數量關系的指標即為相對指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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