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構相對指標
結構相對指標:是將總體按某一標志分組,然后將各組指標數值與總體指標數值對比求得的結果,通常稱為比重。
比例相對指標:是同一總體內不同組成部分的指標數值對比的結果,它可以表明總體內部的比例關系。
強度相對指標
強度相對指標:是兩個性質不同而有聯系的總量指標對比的結果,它是以名數表示或由分子分母的計量單位組成,可以反映現象的強度、密度和普遍程度。
平均指標:是表明同類社會經濟現象一般水平的統計指標。一般是平均數形式表示,因此也稱作平均數。
平均差
平均差:是總體各單位的標志值同其算術平均數離差絕對值的算術平均數。
眾數和中位數:眾數是總體中出現次數最多的標志值,而中位數是將單位的標志值按大小順序排列,處于數列中點位置的標志值。眾數和中位數本身不是平均值,而只是總體一般水平的代表值。
標志變異指標
標志變異指標:又稱為標志變動指標,它是綜合反映社會經濟現象總體各單位標志值及其分布差異程度的指標。
標準差:是總體所有各單位標志值與其算術平均數離差平方的算術平均數的正平方根。
相對指標
總量指標:是指說明社會經濟現象總規模、總水平的統計指標,是將總體單位數相加或總體單位標志值相加而得到的。總量指標是用絕對數形式表示的,因此也稱為絕對數指標。
相對指標:將兩個有聯系的統計指標進行對比求得的反映事物內部或事物間數量關系的指標即為相對指標。
編輯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