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氏指數:是德國經濟學家拉斯貝爾于1864年首先提出的,稱為拉斯貝爾公式,他主張不論是數量指標指數還是質量標指數都采用基期同度量因素(權數)的指數。
平均指數:是計算總指數的另一形式,它是先計算個體指數,然后將個體指數加權平均而計算的總指數。
固定權數
固定權數:就是用某一時期經過調整后的資料,以比重的形式固定下來作為權數。
指數因素分析法:是利用指數體系對現象的綜合變動,從數量上分析其受各因素影響的一種分析方法。
商品零售物價指數:就是針對零售商品的價格而編制的指數,以反映其價格水平的變動程度。
結構影響指數:是將各部分(組)水平固定在基期條件下計算的總平均指標指數,用以反映總體結構變動對總體平均指標變動的影響。
抽樣推斷
抽樣推斷:是在抽樣調查的基礎上,利用樣本的實際資料計算樣本指標,并據以推斷總體數量特征的一種統計方法。
總體:是指包括調查對象所有單位的全體。它是由許多性質相同的調查單位組成的,一般用大寫字母N代表總體單位數。
總體成數
總體成數:是指總體中具有某一相同標志表現的單位數占全部總體單位數的比重,一般用P表示。
樣本成數:是指樣本中具有某一相同標志表現的單位數占樣本容量的比重。
重置抽樣
重置抽樣:是從總體抽取樣本時,隨機抽取一個樣本單位,記錄該單位有關標志表現以后,把它放回到總體中去,再從總體中隨機抽取第二個樣本單位,記錄它的有關標志表現以后,也把它放回總體中去,照此下去直到抽選第n個樣本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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