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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格斯對國家的產生論斷說明三點:
(1) 歷史現象,社會發展到一定階段的產物。表明國家產生的時間。
(2) 國家是階級矛盾不可調和的產物。
(3) 國家的作用是緩和沖突,把沖突控制在秩序的范圍以內。
秩序的實質:是統治階級根本利益的集中表現。不允許被統治階級破壞,也不許統治階級內部個別人或者集團破壞。
國家在氏族制度上產生的三種形式:
(1) 雅典國家的形式。(2)羅馬國家產生的形式。(3)德意志國家的形式。
國家產生的根源是一致的,社會內部經濟發展,私有制和階級的結果,階級矛盾不可調和的產物。
國家區別于氏族組織的主要特征如下兩點:
(1) 國家是按地區劃分居民,氏族組織是血緣關系劃分居民。
(2) 國家公共權力的設立。氏族組織沒有公共權力。
劃分:指對一定地域上的居民以什么為基礎進行管理。
公共權力:指武裝的人-軍隊、上海自考和物質的附屬物-監獄和強制機關。
只有公共權力的強制力機關才能維持社會的存在。
剝削階級思想家關于國家起源的理論:
1. 神權論:亦稱君權神授論。國家源于神,根據神的意志建立的,國家的權力來源于神。
2. 契約論:國家的產生是人們相互之間或人民同統治者相互訂立契約的結果,國家是共同協議的產物。
3. 暴力論:國家起源于掠奪和征服,人對人使用暴力的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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