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廣東省教育考試院發布的《廣東省2022年普通高等學校專升本招生工作規定》獲悉,廣東2022年專升本考試招生對象及報考條件如下:
一、招生對象及報考條件
(一)招生對象
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身體狀況符合相關要求,并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具有廣東省戶籍的普通高校應、往屆專科畢業生。
2.具有廣東省戶籍,在報名確認截止日期前取得國家承認學歷的專科畢業生(含成人教育、自學考試、網絡教育,畢業證書落款日期在2022年1月24日前)。
3.非廣東省戶籍,就讀廣東省普通高校的應屆及在擇業期內(畢業兩年內,下同)的往屆專科畢業生。
4.非廣東省戶籍,在廣東省參加普通高考被外省普通高校錄取并就讀的應屆及在擇業期內的往屆專科畢業生。
5.報考職教師資專業的,需符合上述條件之一,且必須在志愿填報開始前取得與報考專業相對應的中級及以上職業資格技能等級證書等。職業資格技能等級證書應屬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公布的《國家職業資格目錄》、教育部等四部門實施的“學歷證書+若干職業技能等級證書”(簡稱1+X證書)、省級以上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主考(或授權)的中級及以上職業技能等級證書或省教育考試院主考的專業技能課程B級及以上證書。具體證書種類由招生院校根據專業培養要求指定,并在招生簡章中向社會公布。
6.報考建檔立卡類別的,需符合戶籍、學歷等相應報考條件,且必須為原省級以上扶貧管理部門登記在冊人員。廣東省戶籍的原建檔立卡貧困家庭考生為廣東省扶貧開發辦公室登記在冊,有建檔立卡資料的考生(以廣東省扶貧開發辦公室提供的數據為準);外省戶籍原建檔立卡的考生,原則上應為原國家層面建檔立卡貧困家庭考生(需提供全國扶貧開發管理系統本人信息頁截圖并蓋當地管理機構公章)。
7.退役大學生士兵可申請參加相關高校的退役大學生士兵免試專升本招生,具體辦法另文通知。
(二)下列人員不得報考
1. 具有普通高等學歷教育資格的高校非應屆畢業在校生(含保留學籍的學生)。
2.因違反國家教育考試規定,被給予暫停參加普通專升本招生考試處理且在停考期內的人員。
3.因觸犯刑律已被有關部門采取強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4.不符合報考條件的其他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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