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名
專升本招生主要面向省屬高等院校及在皖軍事院校、在皖部
屬高等院校的應屆全日制普通高職(專科)層次畢業生(含2007屆春季普通專科、高職畢業生)。考試報名時間為2007年3月24日至3月25日。考生在報名時即填報志愿,每個考生限填報一個院校志愿,一個院校服從志愿,院校志愿欄設一個專業志愿。
報名工作由各招生院校組織。應屆畢業生持考生報名表(表中個人簡要情況、志愿由考生本人填寫)、身份證、近期免冠同底版二寸照片4張及報名考試費到所報考學校報名,也可由畢業生所在院校集體組織報名。2007屆春季畢業生還需持畢業證書報名,有關表格回原畢業學校領取并加蓋公章。
考試
1.考試科目及分值
考試科目分統考科目和專業加試科目兩大類,總分為150分(藝術、體育專業加試除外)。藝術、體育專業加試由各招生院校在全省統考科目結束后2日內自行組織完成,加試科目總分為100分(精確到小數點后兩位)。統考科目分為英語、計算機基礎、高等數學、綜合文科(大學語文和政治);加試科目為專業基礎課。
2.考試時間及地點
4月14日9:00~11:30綜合文科、高等數學;4月14日15:00~17:00計算機基礎;4月15日9:00~11:00英語;4月15日15:00~17:30專業加試。考試的考點設在各招生院校,考生在考試前一天持考試報到證、身份證到所報考學校報到,領取準考證,熟悉考場。考點(招生院校)在接受考生報到時撕下準考證存根,以備考試時核查。
招生錄取
1.查分
各科考試成績由招生院校負責通知考生。成績公布后,考生可在一周內提出查分要求。統考科目查分由考試院負責,專業科目查分由各招生院校負責。
2.確定專業資格線和錄取控制線
各招生院校根據專業計劃、生源、專業考試成績等因素按計劃數與專業合格生源數,原則上不超過1:2的比例確定各專業加試科目最低資格線;考試院根據招生計劃、生源、考生專業成績等因素確定統考科目單科最低資格線和統考科目分科類(文史類、理工類、藝術類、體育類)最低總分錄取控制線。
3.錄取
根據考生志愿,按招生計劃從高分到低分1:1投檔。如因合理原因退檔,從高分到低分遞補。學校可根據生源情況及辦學條件情況,在本校招生總計劃內調整相關專業招生錄取人數。錄取通知書由招生院校印制并于招生結束后三天內發放完畢。
信息來源:新安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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