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教育委員會關于印發2015年重慶市普通高校“專升本”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
渝教學〔2015〕3號
各有關普通高校:
根據國家和我市相關規定,結合今年實際,經研究,我委制定了《2015年重慶市普通高校“專升本”工作實施方案》(以下簡稱《方案》),現印發給你們,并提出以下要求,請遵照執行。
一、統一認識,高度重視
普通“專升本”工作屬于學籍異動范疇,旨在滿足優秀普通高職(專科)學生接受普通本科教育訴求,激發高職(專科)學生的學習積極性,促進良好學風校風形成。同時,根據轉變政府職能,提高服務效能的要求,按照政事分開的原則,經研究,從今年起,此項工作仍由我委統籌負責,并具體負責制定方案、指標下發及調控、劃定全市統考成績最低控制分數線、預錄、審核備案等工作,而報名、命題、考務組織、閱卷、考生成績公布等工作及環節,在我委統籌和指導下,交由市教育考試院組織實施。各高校務必要站在辦人民滿意教育高度,提高認識,加強領導,主動作為,扎實工作,切實把此項工作抓實、抓細、抓好。
二、認真組織,嚴格管理
普通“專升本”工作政策性很強。各高校要認真學習和領會本通知及《方案》精神,嚴格把握政策界限,制定并公布選拔實施方案和工作時間表。
要成立專門的領導班子,領導班子成員應包括校領導以及教務、學生、宣傳、紀檢等部門負責人,切實加強對此項工作的領導和監督,堅決杜絕不正之風,確保選拔質量和公開、公正。要在學校官網和主要公示欄內,公示本校工作實施方案、考生成績、分數線、選拔指標及專業、預錄學生名單、咨詢舉報方式等信息,其中預錄學生名單公示時間不少于5個工作日。對群眾提出的意見和建議,要及時研究和積極采納。對學生、家長及群眾的舉報和反映的問題,要及時核查,經核查屬實的,要堅決糾正,并對相關責任人和責任領導追究責任,嚴肅處理,觸犯刑律的,交由司法部門處理。
三、明確政策,加強引導
要嚴格按照我委《關于切實加強普通“專升本”學生教育引導工作的通知》(渝教學〔2014〕3號)等文件精神和要求,加強對參與“專升本”學生及家長的教育引導。再次重申:嚴禁教師在校園內舉辦“專升本”培訓班、嚴禁教師直接或變相組織學生參加校外培訓,也不允許社會培訓機構到校園及校園網上打廣告、拉生源或組織培訓等違規行為。對校園周邊社會培訓機構的違規行為,學校要及時向公安、工商等部門舉報。
部分社會培訓機構對外宣傳或廣告承諾的所謂“包過班”、“vip班”等,都是其自編自唱的商業行為。各高校要教育學生和引導家長通過正規渠道了解相關信息,要積極勸導學生及家長不要相信社會培訓機構以贏利為目的的承諾,以免上當受騙。對勸導勸阻無效,仍堅持自愿參加社會培訓的學生,學校要向其本人及家長說明可能產生的后果,并提醒學生及家長應自己承擔可能無用無效培訓的風險;若發現上當受騙,應及時向公安、工商等部門報案,并積極協助其調查處理。
各高校要將上述政策和要求書面告知每一位參加今年普通“專升本”的學生,確保每一名今年參加普通“專升本”學生都知曉相關政策和信息。
四、規范操作,把握節奏
(一)請各高校于3月17、18日兩天,攜帶《2015年重慶市普通高職高專學生“專升本”申請推薦及考試報名表”》(見附件1)、《2015年重慶市普通高職高專學生“專升本”選拔考試報名名冊”》(一式兩份,見附件2)、《2015年重慶市普通高職高專學生“專升本”選拔考試報名統計表》(一式兩份,見附件3)和統一要求的考生報名數據到市教育考試院統一報名。報名處聯系人:黎老師,聯系電話:67860827。
(二)請各選拔學校于3月17、18日將《2015年重慶市普通高校“專升本”分校分專業選拔指標及本專科專業對照情況一覽表》(見附件6,一式兩份,含電子檔)報送我委學生處,聯系人:許楊,電話60393051。
(三)“應考人數”指本校2015年應屆高職高專畢業班學生人數和推薦學校普通專科學歷退役士兵報考人數,“實考人數”指本校實際參加全市統一選拔考試的學生人數。
(四)擬選拔本科的“年級”一律填寫學生專升本的升入年級,即為2013級或2014級。在相關文字材料中用完整形式表示,如2013或2013級。相關表格中一律填后兩位,如2013級,則只填13。
(五)“考試科類”指文科或理科。“選拔本科專業性質或類別”指普通本科或應用本科。“專業類別”或“類別”一律指計算機、外語、藝術和體育(簡稱藝體)、文科、理科五類(見附件3),統計表或一覽表中的“類別”均指這五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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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專升本報名時間 | 歷年真題 | 備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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