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教育考試院關于做好2015年專升本補錄取工作的通知
閩考院普〔2015〕35號
有關普通高等學校:
截至目前,2015年全國、全省職業院校技能大賽已全部結束。根據福建省教育廳《關于做好2015年專升本招生考試工作的通知》(閩教考〔2015〕1號)精神,為做好2015年專升本補錄取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補錄取對象
根據《福建省教育廳關于做好2015年專升本招生考試工作的通知》(閩教考〔2015〕1號)規定:“報名參加2015年專升本招生考試,且在高職(專科)學習階段獲得全國職業院校技能大賽三等獎及以上或省教育廳等部門聯合組織的全省職業院校技能大賽一等獎的高職(專科)畢業生,可免試錄取到2015年我省專升本招生院校中與其獲獎項目相應的專業。”
二、補錄取申請辦法
1.符合上述條件的高職(專科)畢業生須填寫《2015年專升本補錄取申請表》(詳見附件1,以下簡稱申請表),連同獲獎證書復印件(因2015年省賽獲獎證書還未下發,可不用提供)于8月16日前報送至原就讀的院校。
2.有關高等院校匯總初審后,填寫《2015年專升本補錄取考生花名冊》(見附件2,以下簡稱花名冊),于8月17日前先將所有《申請表》、《花名冊》及獲獎證書復印件傳真至0591-87856493;《花名冊》電子版發送至fjskills@163.com。同時將《申請表》(原件)、《花名冊》(加蓋院校公章)及獲獎證書復印件寄至省教育廳職成處。聯系人:程征,聯系電話:0591-87091240,通訊地址:福州市鼓屏路162號福建省教育廳708室,郵編:350003。
3.省里匯總審核后,將對符合條件的考生名單在省教育考試院門戶網站上進行公示。公示無異議后,由省教育考試院會同省教育廳有關處室聯合審核考生所申報的院校(專業)志愿。審核通過后,由招生院校組織錄取。
三、其他事項
1.符合條件的高職(專科)畢業生在申報時,須選擇與報考類別相對應、與獲獎項目相對口的院校(專業)。院校(專業)及其代碼詳見“2015年專升本招生計劃”。
2.符合條件的高職(專科)畢業生若未按時提交《申請表》及獲獎證書復印件,視其自行放棄資格。
3.專升本補錄取工作是專升本錄取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各有關普通高等學校要堅持以生為本,通過電話、短信、QQ、微信等形式,及時通知符合條件的高職(專科)畢業生按時按要求申報,防止漏報、錯報,切實維護考生的合法權益。
附件:1.2015年專升本補錄取申請表
2.2015年專升本補錄取考生花名冊
福建省教育考試院
2015年8月7日
附件1
2015年專升本補錄取申請表
姓名 | 2015年專升本考生號(14位) | ||
性別 | 身份證號 | ||
畢業學校 | 2015年專升本報考類別 | ||
國賽/省賽獲獎年度、獎次 | 獲獎項目 | ||
申請錄取 院校代碼 | 申請錄取 院校名稱 | ||
申請錄取 專業代碼 | 申請錄取 專業名稱 |
考生本人簽名: 聯系電話(手機):
(加蓋手印)
附件2
2015年專升本補錄取考生花名冊
高等學校(蓋章): 填表日期:2015年8月 日
號 | 考生號 | 姓名 | 國賽/省賽獲獎情況 | 申請補錄院校及專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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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考條件 ※ 報考指南 ※ 各地2015年專升本考試大綱匯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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