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2016年普通高等學校本科插班生招生工作規定
為適應我省普通高等教育考試招生改革不斷深化的新要求,根據省招生委員會粵招〔2003〕36號文的精神,特制定2016年我省普通高校本科插班生招生工作規定。
一、招生對象及報考條件
(一)招生對象:
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祖國,品德良好,遵紀守法,愿為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勤奮學習且具培養前途,身體健康狀況符合普通高校招生的體檢要求,并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人員可以報考:
1.廣東省戶籍且就讀廣東省普通高校的專科應屆畢業生;
2.外省生源就讀廣東省普通高校的專科應屆畢業生(不含辦理了暫緩就業的往屆專科畢業生);
3.廣東省戶籍或廣東生源就讀省外普通高校的專科應屆畢業生;
4.廣東省戶籍且在報名確認截止日期(2016年1月15日)前取得國家承認的專科畢業證(指經教育部審定核準的國民教育系列高等學校或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機構頒發的專科畢業證書〔含普通高等教育、成人教育、自學考試、網絡教育〕)的畢業生(不含畢業后仍持廣東省普通高校集體戶口的外省生源往屆專科畢業生);
5.符合上述四個條件之一且報考職教師資專業的考生,必須在報名確認截止日期(2016年1月15日)前取得與報考專業相對應的中級以上(含中級)職業資格技能等級證書。職業資格技能等級證書應屬省級以上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主考(或授權)的中級以上(含中級)職業技能等級證書或省教育考試院主考的專業技能課程B級以上(含B級)證書。具體證書種類由高校根據專業培養要求指定,并經考試院備案后在招生簡章中向社會公布;
6.具有普通高職專科畢業學歷的退役士兵(只招2015年退出現役的考生);
7. 在服役期間榮立三等功以上獎勵的、具有普通高職專科畢業學歷的應屆、往屆退役士兵考生免試入讀。
(二)下列人員不得報考:
1.應屆畢業生之外的高等學校專科在校生;
2.非廣東省戶籍的高等學校專科往屆畢業生;
3.2015年參加本科插班生考試,因作弊被取消各科考試成績并被禁止下年度參加本科插班生考試的人員;
4.因觸犯刑律已被有關部門采取強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二、報名方式、時間及報名考試費
(一)報名方式:
1.預報名。2016年1月9日至12日(共四天)為網上預報名時間,考生通過互聯網登錄http://www.ecogd.edu.cn/cbsbm,進入“廣東省本科插班生網上報名系統”進行預報名,閱讀相關報考規定、要求,簽訂《誠信考試承諾書》,錄入報名信息,獲取預報名號和設定密碼。逾期不再辦理預報名手續。
2.確認報名。2016年1月13日至1月15日(共三天)為網上報名確認時間。考生須持有關報名材料親自前往所報考的招生院校或報名點校驗報名材料、進行電子攝像,并在招生院校或報名點打印的《廣東省2016年本科插班生報名登記表》上簽名確認。
(二)考生須提交的報名資料:
1.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在報名確認時需要遞交的材料:①身份證原件與復印件(身份證正、反面,用A4紙復印);②新生錄取名冊復印件(須加蓋考生所在院校名冊管理部門公章,并用紅筆在本人名字前打“√”);③考生在專科就讀期間成績單(須加蓋院校教務處公章);④經簽名確認的《廣東省2016年本科插班生報名登記表》;⑤體檢表。
2.普通高校往屆畢業生在報名確認時需要遞交的材料:①身份證原件與復印件(身份證正、反面,用A4紙復印);②畢業證書原件與復印件(A4紙復印);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原件與復印件(A4紙復印),考生可按廣東省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指導中心(網址:http://gradjob.com.cn/cms/index.html)的學歷認證指引辦理學歷認證報告;③戶口本原件及復印件(A4紙復印);④經簽名確認的《廣東省2016年本科插班生報名登記表》;⑤體檢表。
3.服義務兵役退役的專科考生在報名確認時需要遞交的材料:除上述第1、2點所涉及的有關應/往屆的報名資料外,須提交義務兵退出現役證原件及復印件(A4紙復印);在服役期間榮立三等功以上獎勵的退役士兵專科考生還需提交立功登記表、立功證書原件及復印件(A4紙復印)。
4.報考職教師資專業的考生在報名確認時需要遞交的材料:除上述第1、2點所涉及的有關應/往屆的報名資料外,還須提交與報考院校專業相對應的中級以上(含中級)職業資格技能證書原件及復印件(A4紙復印)。如考生已獲與報考院校專業相對應的中級以上(含中級)職業資格,但還未獲取中級職業資格技能證書的,考生須提交由主考部門出具的考試成績證明及中級以上(含中級)職業資格技能證書編號,并于2016年3月1日前將中級職業資格技能證書原件及復印件交報考的招生院校或報名點。考生逾期未提交相關材料將被取消報考資格。
5.考生可在考試院網站上下載《廣東省2016年高等學校本科插班生招生體格檢查表》,按招生院校要求或自行前往二級甲等(含)以上醫院或相應的醫療單位進行體檢,報名確認時須向招生院校提交體檢結果(體檢表有效期:2015年12月15日-2016年1月15日)。
(三)報名資料的審查:
招生學校負責對考生報名材料進行審查。院校經辦人在查驗考生提供的證明材料原件屬實后在考生提供的證明材料復印件上加具“與原件相符”,經辦人簽名及查驗日期并加蓋公章。院校留考生證明材料復印件備查,將考生證明材料原件退還考生。考生只能報考一所院校一個招生專業,所報考的專業必須與考生原就讀的專科專業相同或相關,具體要求由招生院校制定。
對已獲得專科畢業證的考生,各報名點在報名現場通過登錄學信網的“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證書查詢系統”(網址:http://www.chsi.com.cn/xlrz/report_gdjyxl.jsp),輸入考生提交的“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上的證書編號及報告編號現場核查考生的專科畢業證書。各報名點要采取有效措施知照考生提前辦理學歷認證報告。對報考職教師資專業的考生,還需登錄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站(網址:http://www.gdhrss.gov.cn/),對考生提交的省級以上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主考(或授權)的中級以上(含中級)職業技能證書進行核查。
考生憑虛假證件報名的,一經發現,即取消考生的報名、考試和錄取資格,由此產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負責。報名點工作人員工作不負責任,準予不具備報名資格考生報考的,將追究其責任,并通報批評。
(四)報名考試費:每人200元。
三、考試科目及考試時間
普通高校本科插班生的招生考試科目為五門,其中省統一考試三門,高校自主考試兩門。省統一考試的三門為《政治理論》、《英語》和《專業基礎課》。《專業基礎課》包括《大學語文》、《高等數學》、《管理學》、《教育理論》、《藝術概論》、《民法》、《生態學基礎》,高校可根據專業特點選擇其中一門(詳見附件1)。
英語專業考試科目為五門,包括兩門統考科目為《政治理論》、《專業基礎課》(考《大學語文》),及三門專業課,不考統考科目《英語》。
考試各科滿分為100分,五科總分為500分。每科考試時間為120分鐘。
省統考科目的考試大綱和考試范圍由省教育考試院根據教育部專科升本科同一層次的要求編寫確定,并于報名前向社會公布。
普通高校本科插班生招生考試時間為2016年3月12日(星期六)至13日(星期日)兩天,具體安排見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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