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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浙江教育考試院發布的《浙江省2018年高職高專畢業生進入本科實施細則》獲悉,2018年浙江專升本考試錄取時間如下:
錄取時間
六、錄取
1.錄取工作貫徹公開、公平、公正原則,實行“招生院校負責、省教育考試院監督”體制。
2.最低控制線
評卷結束后,省教育考試院根據各類別計劃的一定比例,分別劃定錄取最低控制線。
3.投檔辦法
按8個招考類別分別對考生總分排序,并從高分到低分按考生志愿(院校+專業)順序檢索,一旦出現符合投檔條件的院校和專業,即投檔到該院校該專業。
4.投檔比例
原則上為1∶1,同分考生一并投檔。
5.院校錄取
招生院校根據招生計劃,嚴格按省有關規定制定工作細則,綜合評價、全面考核、擇優確定擬錄取名單;擬錄取考生所在的高職高專院校于2018年7月5日前審核確認擬錄取考生高職高專畢業資格,并報省教育廳學生處復核,不能如期畢業者取消錄取資格,招生院校按審核通過的名單辦理錄取手續,并寄發錄取通知書。
對未完成招生計劃的院校、專業,根據總體錄取情況,視情決定是否進行征求志愿,其中藝術大類中的音樂、舞蹈、表演類專業生源不足時,可降分征求志愿,降分幅度不超過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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