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廣東省教育考試院發布的《廣東省2020年普通高等學校本科插班生招生工作規定》獲悉,廣東2020年專升本考試錄取安排如下:
錄取
(一)普通高校本科插班生招生由省招生委員會辦公室根據年度本科插班生招生計劃和考生成績情況劃定五門考試科目總分和省統考三科總分的錄取分數線。錄取分數線分文科類、理科類、體育類、藝術類和英語類專業劃定。其中,文科類專業包括全省統一考試的大學語文、民法、教育理論、管理學等專業基礎課考試科目;理科類專業包括全省統一考試的高等數學、生態學基礎、生理學等專業基礎課考試科目;體育類、藝術類單獨劃線。英語類專業為五門考試科目總分和省統考兩門科目總分單獨劃線。招生院校在省招生委員會辦公室劃定的兩條錄取分數線上分專業計劃按五科總分由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考生。
(二)具有普通?飘厴I學歷的退役士兵填報普通高等學校志愿的,將根據考生志愿及成績情況單獨劃線。
(三)填報職教師資專業的,將根據考生志愿及成績情況單獨劃線。
(四)服義務兵役期間榮立三等功及以上獎勵的普通高職(?)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在完成普通高職(?)學業后,免試入讀當年招收本科插班生的招生院校、專業。
(五)普通高校本科插班生錄取根據省招生委員會辦公室劃定的兩條錄取分數線及考生報考專業擇優錄取,不得跨專業錄取。
(六)省招生辦負責打印本科插班生錄取新生名冊一式兩份,并具有“廣東省招生委員會辦公室錄取專用章”及領導簽章的電子簽章,一份郵寄有關錄取高校,另一份由省招生辦存檔備查。高等學校依據省招生辦核準并備案的錄取新生名冊打印錄取通知書。錄取通知書由校長簽發(或授權簽發),不再加蓋省招生辦錄取專用章。學校在錄取通知書加蓋本校校章后連同有關入學報到須知直接寄送至被錄取考生。
(七)招生錄取工作實行信息化管理
1.實行網上采集院校招生專業及計劃。招生院校在規定時間內登錄“廣東省本科插班生管理系統”按照要求編報招生專業及招生計劃。
2.實行網上錄取。招生院校通過網上錄取系統調整招生計劃、審閱考生檔案、確定擬錄擬退名單;省招生辦通過網上錄取系統審核確認錄取考生名單,錄取過程實行無紙化管理。
(八)考生凡持假證明、假文憑等虛假材料報名考試的,取消考試資格;已被錄取的,取消錄取資格;已取得學籍的,取消學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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