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做好2021年天津市高職升本科(天津專升本)招生工作,天津市招生委員會高等學校招生辦公室(以下簡稱“市高招辦”)依據教育部、天津市有關規定,制定本實施辦法。
一、招生章程
1.各招生學校要制定高職升本科招生章程。招生章程內容須符合國家有關法律和教育部、天津市的有關規定。
2.招生章程的主要內容包括:高等學校全稱、校址、層次,辦學類型,招生組織機構,高職升本科報考條件,分專業招生人數,專業考試具體要求(如時間、科目、范圍、專業錄取要求等),錄取規則,錄取結果的公布渠道,收費標準,獎貸學金情況以及咨詢、聯系方式等。
3.招生學校的招生章程須報教育主管部門審核備案,經審核備案后的招生章程,一經公布,不得擅自更改,要嚴格按章招生。
4.招生學校應于2020年11月18日前將本校招生章程報市高招辦,市高招辦將招生學校的招生章程匯總后,向社會公布。
二、報名條件
1.符合下列條件的人員,具備報名資格,可以申請報名: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2)身體健康狀況符合國家有關規定;
(3)參加普通高校全國統一考試且被本市普通高校或高職學院錄取的應屆高職高專畢業生;參加普通高校全國統一考試且被普通高校或高職學院錄取、具有本市正式戶口的往屆高職高專畢業生;參加普通高校全國統一考試被外省市高職高專學校錄取的天津籍應屆高職高專畢業生。
2.下列人員不得報名:
(1)普通高等學校及高職學院應屆畢業生之外的在校生;
(2)因舞弊被取消報名資格或入學資格者;
(3)因觸犯刑律已被有關部門采取強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三、思想政治品德考核
1.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現實表現。考生所在學校或單位應對考生的政治態度、思想品德作出全面鑒定,并對其真實性負責。無就讀學校或工作單位的考生原則上由所屬的鄉鎮、街道辦事處鑒定,各區招辦可結合實際確定鑒定單位。鑒定內容應完整、準確。對受過刑事處罰、治安管理行政處罰或違紀處分的考生,要提供所犯錯誤的事實、處理意見和本人對錯誤的認識及改正錯誤的現實表現等翔實材料,并對其真實性負責。
2.有下列情形之一且未能提供對錯誤的認識及改正錯誤的現實表現等證明材料的,應認定為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
(1)有反對憲法所確定的基本原則的或參加邪教組織,情節嚴重的;
(2)觸犯刑法、治安管理處罰法,受到刑事處罰或治安管理處罰且情節嚴重、性質惡劣的。
四、報名辦法
報名工作按照考生網上錄入信息、現場確認報名信息的程序進行。
1.網上報名。符合條件的考生于 2020 年11 月24 日9:00至11月26日17:00登陸招考資訊網(www.zhaokao.net),進入天津市高職升本科招生考試網上報名系統,按照報名網頁提示,錄入個人報名信息及志愿信息。高職升本科考試分為文科類和理科類,考生在履行報名手續時,須根據自身情況,確定報考科類,并按照報考科類填報學校專業志愿。考試須將報名信息核對無誤后提交,并保存好網上報名序號。
考生可以填報第一批次、第二批次錄取學校志愿。第一批次可以填報 A、B、C、D 四所平行學校志愿,這四所學校志愿之間是平行關系,錄取時機會均等。若考生符合其中一所以上學校的投檔條件時,則將考生的檔案投到四個平行學校志愿中序號在前的學校;若考生只符合其中一所學校的投檔條件,則將會被投檔到該學校。第二批次可以填報 A、B 兩所學校志愿,學校志愿為平行志愿,錄取時機會均等。如考生同時符合 A、B 兩所平行學校志愿錄取條件時,將按考生所填報的 A 學校志愿進行錄取。
3.已履行網上報名手續的考生,于 2020 年11 月30 日9:00至12月1日17:00期間,持本人網上報名序號、戶口簿和身份證(須為第二代身份證)、高職高專畢業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到指定的報名點現場確認報名信息。考生須按要求認真核對本人報名信息和志愿信息,無誤后簽字確認,并對本人填報和確認信息的真實性和準確性負責。
按照屬地管理原則,高職高專應屆畢業生到其學籍校所在區招辦指定的地點確認報名信息;本市高職高專往屆畢業生和被省市學校錄取的天津籍高職高專應屆畢業生在其戶籍所在區招辦指定的地點確認報名信息。
考生現場確認報名信息時,須提供網上報名序號,交驗相關證件證明,進行電子攝像,考生電子照片以考生號命名,未進行電子攝像者,一律不得參加考試。市高招辦根據報名信息和電子照片,制成“2021年天津市高職升本科考試準考證”(以下簡稱“準考證”),考生于2021年3月17日至2021年3月20日登陸招考資訊網(www.zhaokao.net)自行下載打印準考證,在遵守疫情防控要求。做好個人防護的前提下,憑居民身份證、準考證等相關證件參加考試。
4.按照教育部和我市的有關規定,被推薦的免試保送生、各類單招考生也須辦理報名手續,報名程序與普通考生相同。
五、資格審查
1.所有報名考生必須接受各報名確認單位的資格審查,不接受資格審查或不符合審查條件者,一律不得參加招生考試。
2.各報名確認單位在現場確認報名信息時,須配備二代身份證識別儀,并進行考生本人、身份證照片和高職高專畢業證照片的“三比對”;往屆高職高專畢業生及符合條件的其他考生在現場確認時,報名確認單位須使用人臉識別設備進行身份比對,確保考生身份信息真實準確。
3.各報名確認單位須按規定對考生的資格進行審查,要將資格審查責任明確到崗、落實到人,遴選熟悉業務、秉公辦事的人員專門負責資格審查工作。資格審查人員必須嚴格按照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逐一審查每位考生的資格,履行簽字手續,并對審查結果負責。
4.各報名確認單位須逐項審查考生的相關證件、證明等材料,凡相關材料不全或不實者,不準其報名;所有審查材料要復印(或拍照)留存備查。
5.考生在現場確認報名信息時,須簽訂誠信承諾書,承諾本人所填內容、提供的相關證明材料客觀、真實、準確,承諾參加招生考試時遵守有關管理規定。考生同時要在報名信息確認表.上簽字確認報名信息。報名信息確認表一式兩份,一份存入考生檔案,一份區招辦留存備查。
六、考試
高職升本科招生考試分為專業考試和文化考試。
1.專業考試。專業考試由招生學校負責組織,各招生學校專業考試于2020年12月8日至12月25日舉行。
凡履行高職升本科招生考試報名手續的考生,須按照招生學校的規定參加專業考試。在專業考試過程中有違紀舞弊行為的,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教育部令第33號)和《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 教育部令第36號)確定的程序和規定嚴肅處理。
專業考試內容和考試方式由招生學校根據專業培養要求確定,專業考試成績滿分為200分。各招生學校須在2021年1月11日前將專業考試成績通知考生本人,并將考生專業考試成績以紙介質和電子版兩種形式報市高招辦。
各招生學校要依據疫情防控的要求,制定嚴謹、科學的專業考試方案(如命題、制卷、考場編排、考試實施、評卷、分數合成、分數登統及成績公布等),要做好專業考試的命題、試卷保密保管、考試組織工作,確保專業考試的公平和質量。
2.文化考試。文化考試由市高招辦組織實施,實行全市統一考試。考生要在遵守疫情防控要求、做好個人防護的前提下,持身份證、考生證、考試用條形碼參加文化考試。
(1)考試科目。文科類考試科目為語文基礎、大學英語、計算機應用基礎;理科類考試科目為高等數學、大學英語、計算機應用基礎。
(2)考試方式。文化考試方式為閉卷、筆試。
考試時長:語文基礎和高等數學為 120 分鐘、大學英語和計算機應用基礎為 90 分鐘。
各考試科目滿分為 150 分,總分 450 分。
(3)考試內容和要求。各考試科目以市高招辦組編的《天津市高職升本科招生統一考試各科考試大綱》為依據。考生必須在答題卡規定的區域內答題,在試卷上或草稿紙上答題無效。客觀題須使用 2B 鉛筆填涂答案,主觀題須使用黑色墨水筆在規定位置作答。
(4)考試時間。2020 年 3 月 20 日
上午 8:00—10:00 語文基礎或高等數學
上午10:30—12:00 計算機應用基礎;
下午 14:00—15:30 大學英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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