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廣東省教育考試院發布的《廣東省2021年普通高等學校專升本招生工作規定》獲悉,廣東2021年專升本考試招生院校及專業計劃如下:
招生院校及專業計劃
2020年已經開展普通高校本科插班生招生的院校及專業,原則上2021年需開展普通專升本招生。2021年普通專升本的招生計劃在教育部下達的年度本科招生計劃之外單列安排,招生數納入本科高校生均辦學條件計算范圍。招生專業、招生計劃、辦學地點、專業基礎課、專業綜合課、收費標準,由省招生辦匯總后向社會公布。廣東省2021年普通專升本招生院校和專業計劃詳見《專業目錄及考試要求》或報名時登錄報名系統查閱。未經審核批準、公布的計劃及專業,不得招生。
各招生院校根據審核通過的招生專業及計劃編印學校招生簡章,并在招生簡章中公布招生專業的辦學地點、專科專業要求和專業對身體條件的限制等規定,以及錄取原則和院校自行組織命題的專業綜合課指定參考書等內容。院校須于2021年1月15日前將招生簡章上傳至“廣東省普通高校專升本管理系統”(以下簡稱管理系統),并在院校網站上公布。
我省普通專升本招生專業名稱按照《教育部關于公布2019年度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備案和審批結果的通知》(教高函〔2020〕2號)要求執行,具體招生專業由各院校在《廣東省2021年普通高等學校專升本擬招生專業與公共課和專業基礎課對應表》(附件4)中選定,統考專業對應的專業綜合課見附件5;其他省級統考沒有覆蓋的專業,招生院校可選擇用相近的省統考專業綜合課替代,也可自行組織命題,鼓勵同一專業實行校際聯合命題。
各招生院校須按一定比例安排建檔立卡考生的計劃,并根據實際情況分配到有關學科門類(專業)。
各招生院校于2021年1月7日前登錄管理系統,按照招生錄取批次,結合本校招生實際,分院校專業組編報招生專業及招生計劃。廣東省教育廳發展規劃處、高等教育處、職業教育與終身教育處及省招生辦公室將對院校申報的招生計劃、招生專業等信息實行網上聯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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