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和獲準在我國境內就業的外籍人員,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均可申請參加執業藥師職業資格考試:
(一)取得藥學類、中藥學類專業大專學歷,在藥學或中藥學崗位工作滿5年;
(二)取得藥學類、中藥學類專業大學本科學歷或學士學位,在藥學或中藥學崗位工作滿3年;
(三)取得藥學類、中藥學類專業第二學士學位、研究生班畢業或碩士學位,在藥學或中藥學崗位工作滿1年;
(四)取得藥學類、中藥學類專業博士學位;
(五)取得藥學類、中藥學類相關專業相應學歷或學位的人員,在藥學或中藥學崗位工作的年限相應增加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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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執業藥師職業資格制度規定》報考條件,并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可免試藥學(或中藥學)專業知識一、藥學(或中藥學)專業知識二。
1、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取得藥學或醫學專業高級職稱,并在藥學崗位工作的;
2、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取得中藥學或中醫學專業高級職稱,并在中藥學崗位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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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藥監局為保證新版制度平穩過渡,現規定:符合以下要求(原34號文)的中專學歷人員,均可報名參加執業藥師資格考試:
1、報考全科: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和獲準在我國境內就業的其他國籍的人員,遵紀守法并取得藥學、中藥學或相關專業中專學歷,從事藥學或中藥
學專業工作滿7年;
2、免考二科: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評聘為高級專業技術職務,并為中藥學徒、藥學或中藥學專業中專畢業,連續從事藥學或中藥學專業工作滿20年,可
免試藥學(或中藥學)專業知識一、藥學(或中藥學)專業知識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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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政規定,報考專業范圍仍然是藥學、中藥學或相關專業,但相關專業或將有所變動。根據新版《執業藥師職業資格制度規定》第三十二條:本辦法中
的相關專業由國家藥監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另行確定。目前“相關專業”暫未確定,考生報考可先參考原專業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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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執業藥師資格考試報考專業參考目錄
----具備中專及以上學歷既可以報考執業藥師考試。
學歷:國家承認學歷在初等方面有小學、中等教育有 初中、高中(中職、高職、技校等),高等教育方面有專科、本科、碩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四個層
次,還有第二學位班、研究生班(研究生近幾年已停招)。經國家主管教育部門批準具有舉辦學歷教育資格的普通高校(含培養研究生的科研單位),成人高
等學校所頒發的學歷考試報名條件,國家予以承認。通過自學考試,由國務院自學考試委員會授權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自學考試委員會頒發的自學考試畢業證
書,國家予以承認。
【國家承認的學歷包括哪些】
學位,是標志被授予者的受教育程度和學術水平達到規定標準的學術稱號經在高等學校或科學研究部門學習和研究,考試后,由有關部門授予國家
和社會承認的專業知識學習資歷。起源于歐洲中世紀。專業技術人員擁有何種學位,表明他具有何種學術水平或專業知識學習資歷,象征著一定的身份。
分學士、碩士、博士三級。
【學歷與學位有什么區別】
工作年限,是指報名人員取得規定學歷前后工作時間的總和,其截止日期為當年年底。工作年限包括兩點要求,一是工作時間滿足要求,二是從事藥學
或中藥學專業工作的時間滿足要求。
學歷或學位 |
工作年限 |
中專 |
7年 |
大學專科 |
5年 |
大學本科 |
3年 |
第二學士學位、研究生班畢業或取得碩士學位 |
1年 |
博士學位 |
/ |
特別注意:
1、全日制學歷只能從畢業后開始計算工作年限(實習期不能計算在內);非全日制學歷,如:自考、成考、函授等,工作年限則可以累加計算。
2、非全日制本(專)科工作年限,如果連續取得學歷的情況為:初中>高中>非全日制本(專)科; 那么工作年限可以從高中畢業年算起。
【執業藥師考試報考工作年限如何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