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做好廣東省韶關市2013年護士執業資格考試工作,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試時間
2013年護士執業資格考試采用紙筆考試,考試科目包括專業實務和實踐能力。具體考試時間安排如下:
考試科目 | 考試日期及時間 | |
專業實務 | 5月18日 | 9:00—11:30 |
實踐能力 | 14:00—16:30 |
二、報考資格
凡符合《護士條例》和衛生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印發的《護士執業資格考試辦法》(部長令74號)中報名條件的人員,可以報名參加考試。
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和臺灣地區符合《護士執業資格考試辦法》規定和《內地與香港關于建立更緊密經貿關系的安排》、《內地與澳門關于建立更緊密經貿關系的安排》等規定的,可以申請參加護士執業資格考試。
三、報名及資格審核
2013年護士執業資格考試報名包括考生網上報名、現場確認兩個階段。2013年1月30日至2月28日期間,考生可登錄中國衛生人才網(www.21wecan.com)進行網上預報名;韶關考點現場確認開始時間:2月20日。各報名點現場確認的時間和地點由各報名點自行規定。
申請報考人員為非應屆畢業生的,可到本人工作單位報名;無工作單位,但人事檔案存放在韶關的非應屆畢業生,應到檔案管理部門蓋章審核后到考點或各報名點辦理報名手續;無工作單位、且人事檔案不在韶關的考生,請回人事檔案所在地辦理報名確認手續醫|學教育網搜集整理。
考生到報名點、考點確認時需攜帶有關證書原件,并上交復印件,證書原件經報名點、考點審核后退回考生。
申請報考人員為在校應屆畢業生的,應當持有所在學校的應屆畢業生畢業證明,到學校所在地的考點報名。學校出具的應屆畢業生畢業證明應注明申請報考人員入學時間、(擬)畢業時間、學制、學歷、所學專業、參加護理臨床實習情況。學校可以為本校應屆畢業生辦理集體報名手續。
在2008年5月12日《護士條例》頒布實施之前,已經入學注冊、學制不足3年的普通全日制學校學生,按教學計劃、學籍管理規定,如期完成培養過程,并經過8個月以上護理(助產)臨床實習,取得相應學歷證書,可以作為報名護士執業資格考試和執業注冊的學歷依據。2008年5月12日以后入學的、學制不足三年的普通全日制學歷,不再作為護士執業資格考試和執業注冊的學歷依據。
根據教育部、衛生部《關于舉辦高等醫學教育的若干意見》(教高〔2002〕10號)規定,2002年10月31日前,自學考試、各類高等學校遠程教育舉辦的相關醫學類、藥學類專業的學歷教育,其入學注冊的國內外、境外非在職學生,按教學計劃、學籍管理規定,如期完成培養過程,畢業后學歷可以作為相應資格考試的學歷依據。此規定在護士執業資格考試報名和注冊中依據有效。
對報考人員所持學歷證書有疑義(含跨省招生,無法確認招生學校的合法招生信息或無法辨別學歷證書的真偽等),可要求考生提供其畢業學校所在地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或廣東省教育廳學歷認證中心出具的有效學歷證書鑒定證明,作為考試報名的學歷依據。
四、考生報名所需提交的材料
㈠護士執業資格考試報名申請表。上傳相片與提交相片要一致,手機拍照或非正式照相館拍照視為無效。
㈡本人身份證明(原件和復印件),單位或報名點需驗印。
㈢近6個月二寸免冠正面半身照片3張,貼在身份證復印件下方。
㈣本人畢業證書(原件和復印件),單位或報名點需驗印。
㈤報考所需的其他材料。如私人診所工作考生,需提交該診所醫療機構許可證副本的復印件,并到發證部門加蓋公章。
五、收費標準
考務、考試費:因上級部門擬調整護士執業資格考試費用,暫未明確收費標準,待上級公布標準后再及時通知報名點;另我省統一不實行網上收費,收費方式為現場報名時繳納。
六、考生現場確認并經考區審核通過后的事項
㈠自2013年4月28日至5月18日,考生可登錄中國衛生人才網打印準考證,并按期參加考試;
㈡考后45個工作日內將公布考試成績,考生屆時可登錄中國衛生人才網查詢;
㈢考生成績單及資格證由各報名點負責分發。
注意:各考生填報“單位名稱”一欄里,要與單位公章名稱一致,如是私人診所公章沒有注明韶關市,應在填報“單位名稱”一欄里填寫“韶關市XX私人診所”。
韶關市衛生局
2013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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