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現場確認
1、考生本人持經單位和單位所屬衛生行政主管部門審核蓋章的《2010年度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申報表》1份(考生自己打印)和其他有關證明材料原件和復印件(A4規格)各一份,在指定的時間內到市衛生局進行現場審核、繳費、并簽名確認。經考生本人簽名確認的考生申報信息將不予再更改。
2、現場確認地點及時間安排
現場確認地點:瀘州市衛生局二樓會議室
時間安排:敘永縣、古藺 (2009年12月28日—31日)
合江縣、納溪縣 (2010年1月4日—6日)
瀘縣、龍馬潭區 (2010年1月7日—8日)
江陽區、市直屬以上醫療衛生單位(2010年1月9日—12日)
(三)審核蓋章和現場確認所需證件及有關材料
1、《2010年度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申報表》(A4規格);
2、本人有效身份證明原件和復印件(A4規格);
3、衛生類學歷證明原件和復印件(A4規格);
有下列情況者,還須提交以下材料:
(1)報考上一級工作崗位專業類別應提交下一級任職資格證明原件和復印件(A4規格);
(2)相關準入資格證書:申報醫學類中級考試 [專業代碼為027—091],須提交醫師資格證書和執業注冊證書原件和復印件;申報護理學類師、中級考試[專業代碼為015、016、094-100],須提交下一級資格證書和護士注冊證書原件和復印件(A4規格);
4、跨系列、類別、專業報考人員須提交轉入崗位的(從事現工作崗位滿兩年)有關證明原件和復印件(A4規格);
5、按照川人辦發〔2006〕321號文中第三項有關規定申報考試的人員,必須提交與社區衛生機構簽訂的《聘用合同》復印件并加蓋鮮章;
6、非本地戶籍考生,須提供與本地醫療機構簽訂的《勞動合同》或《聘用合同》復印件并加蓋鮮章;
7、已通過部分科目考試的考生須提供上一年度考試成績單原件、復印件(A4規格);
8、民營醫療機構中衛生專業技術人員申報須提供《醫療機構許可證》復印件并加蓋鮮章。
9、2010年護理或助產專業畢業生,需提供學校出具的讀書證明。
相關推薦:2010衛生資格考試確定為5月22、23、29、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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