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報名條件
(一)基本條件: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憲法和法律;
2、具備良好的醫德醫風和敬業精神。
(二)報名參加2010年度衛生專業類別考試的人員,必須取得經國家教育和衛生行政部門認可的正規院校的學歷;為確?忌鷪罂夹畔⒌恼鎸嵭,《2010年度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申報表》必須由考生檔案管理部門進行審核,考生報考單位名稱與審核蓋章部門一致,不得掛名報考;考生須嚴格遵守報考單位的屬地原則,不得跨地、市報名;學歷取得時間和從事專業工作年限均截止到2009年12月31日。
(三)按照《關于加強城市社區衛生人才隊伍建設的指導意見》(國人部發[2006]69號)有關規定,凡到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工作的醫師、護師,可提前一年參加全國衛生專業技術中級資格的全科醫學、社區護理專業類別的考試。
(四)按照《護士條例》,凡符合以下條件之一,并在教學、綜合醫院完成8個月以上護理臨床實習的畢業生(包括2010年在校畢業生)可報名參加護理初級(士)專業技術資格考試:
1、獲得省級以上教育和衛生主管部門認可的普通全日制中等職業學校護理、助產專業學歷;
2、獲得省級以上教育和衛生主管部門認可的普通全日制高等學校護理、助產專業專科學歷;
3、獲得國務院教育主管部門認可的普通全日制高等學校護理、助產專業本科以上學歷;
4、2010年護理、助產專業應屆畢業生由學校集體至考點報名確認。
(五)參加初(士)級專業技術資格(含計劃生育專業技術資格,下同)考試的人員除具備第一款基本條件外,還必須具備相應專業中專以上學歷。
參加初(師)級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的人員,除具備前款條件外,還必須具備以下條件之一:
1、取得中專學歷,擔任藥、護、技士職務滿5年;
2、取得大專學歷,從事本專業工作滿3年;
3、取得本科學歷,從事本專業工作滿1年;
4、本專業研究生班結業或取得碩士學位。
臨床醫學專業初級資格考試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執業醫師法》中的有關規定執行。
(六)參加中級專業技術資格(含計劃生育專業技術資格,下同)考試的人員,除具備第一款應具備的基本條件外,還必須具備以下條件之一:
1、取得相應專業中專學歷,受聘擔任醫(藥、護、技)師職務滿7年;
相關推薦:2010衛生資格考試確定為5月22、23、29、30日
北京 | 天津 | 上海 | 江蘇 | 山東 |
安徽 | 浙江 | 江西 | 福建 | 深圳 |
廣東 | 河北 | 湖南 | 廣西 | 河南 |
海南 | 湖北 | 四川 | 重慶 | 云南 |
貴州 | 西藏 | 新疆 | 陜西 | 山西 |
寧夏 | 甘肅 | 青海 | 遼寧 | 吉林 |
黑龍江 | 內蒙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