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師考試管理機構及兵直有關單位:
根據國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衛生部辦公廳《關于2011年度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國人廳發[2010]90號)和衛生部人才交流服務中心《關于2011年度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考務工作計劃的通知》(衛人才發[2010]第110號)精神,為做好兵團2011年度全國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工作,現將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凡符合衛生部、原人事部印發的《臨床醫學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暫行規定》(衛人發[2000]462號)和《預防醫學、全科醫學、藥學、護理、其他專業技術等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暫行規定》(衛人發[2001]164號)報考條件的人員,均可報名參加相應級別和專業類別的考試。
二、按照《關于加強城市社區衛生人才隊伍建設的指導意見》(國人部發[2006]69號)有關規定,凡到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工作的醫師、護師,可提前一年參加全國衛生專業技術中級資格的全科醫學、社區護理專業類別的考試。
三、報名參加2011年度衛生專業技術資格各級別考試的人員,其學歷取得日期和從事本專業工作年限均截止于2010年12月31日。報名條件中有關專業學歷或學位的規定,是指國家教育和衛生行政部門認可的正規院校畢業學歷或學位。
四、從2011年度起,《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專業目錄》(見附件一)增加神經電生理(腦電圖)技術(初級師、中級,專業代碼分別為251、391)專業類別。報考人員可根據本人所從事的專業工作,在考試專業目錄中選擇相應專業類別。
五、凡報考《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專業目錄》中專業代碼為301至365專業的人員,應具有相應專業執業醫師資格,并在報名時提交相應專業執業醫師資格證書。因工作崗位變動,需報考現崗位專業類別的人員,其從事現崗位專業工作時間須滿2年。
六、臨床醫學(專業代碼為301至360)以及中藥學初級(士、師)、中級(專業代碼分別為102、202、367)和中醫護理學初級(師)、中級(專業代碼分別為204、374)等65個專業“基礎知識”、“相關專業知識”、“專業知識”、“專業實踐能力”4個科目的考試,均采取人機對話的形式。其他52個專業的4個科目仍采取紙筆作答方式進行考試。
考試具體時間如下:(北京時間)
1、人機對話考試
(1)考試日期:2011年5月21、22、28、29日
(2)考試科目及時間:
基礎知識8:30-10:00
相關專業知識11:00-12:30
專業知識14:00-15:30
專業實踐能力16:30-18:00
2、紙筆考試
2011年5月21日
基礎知識9:00-11:00
相關專業知識14:00-16:00
2011年5月22日
專業知識9:00-11:00
專業實踐能力14:00-16:00
七、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相關專業科目成績實行兩年為一個周期的滾動管理辦法,在連續兩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同一專業4個科目的考試,可取得該專業資格證書。對不同專業(含主亞專業)之間各科目的考試合格成績,不得作為同一專業合并計算。已參加衛生專業技術資格部分專業考試的人員,在規定的時限內報名參加剩余科目考試時須使用原檔案號。對單科考試合格成績在有效期限內,因工作變動等原因,到異地參加本專業剩余科目考試并合格的,由該地區進行數據合成統計,并由當地人事部門核發該專業資格證書。
八、2011年全國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仍采取網上報名的形式,自2010年12月28日起考生可登錄兵團考試信息網(網址:http://www.btpta.gov.cn),或中國衛生人才網(網址:http://www.21wecan.com)根據報名須知在網上填寫個人報名信息,并打印《2011年度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申請表》,網上報名截至時間為2011年1月16日。
現場確認時間為2011年1月4日至2011年1月20日上午10:30—13:30,下午16:00—17:30(確認時需攜帶身份證、畢業證、醫師資格證均為原件、考試費用到各報名點進行現場確認,節假日休息。)
九、自2011年4月28日起,考生可登陸“兵團考試信息網”或中國衛生人才(http://21wecan.com)打印準考證。打印準考證的截至時間為2011年5月29日。
附件1: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專業目錄
兵團任職資格考試中心
2010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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