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于2011年度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人社廳發〔2010〕110號)及《自治區衛生廳關于做好廣西考區2011年度全國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工作的通知》(桂職辦〔2010〕166號)安排,2011年度全國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定于2011年5月21、22、28、29日舉行。為做好柳州市考點2011年度全國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工作,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凡符合衛生部、原人事部印發的《臨床醫學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暫行規定》(衛人發〔2000〕462號)和《預防醫學、全科醫學、藥學、護理、其他衛生技術等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暫行規定》(衛人發〔2001〕164號)中報名條件的人員,均可報名參加相應級別各專業類別的考試。
二、報名參加2011年度衛生專業技術資格各級別考試的人員,其學歷取得日期和從事本專業工作年限均截止2010年12月31日。報名條件中有關專業學歷或學位的規定,是指國家教育和衛生行政部門認可的正規院校畢業學歷或學位。
三、自2011年度起,《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專業目錄》(見附件2)增加神經電生理(腦電圖)技術(初級師、中級,專業代碼分別為215、391)專業類別。報名人員可根據本人所從事的專業工作,在《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專業目錄》中選擇報考相應專業類別。對未列入《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專業目錄》的專業,仍由各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衛生部門根據本地區實際情況,繼續采取評審或自行組織考試等辦法確認其初、中級專業技術職務的任職資格。
四、2011年度臨床醫學(專業代碼為301至360)以及中藥學初級(士)、初級(師)、中級(專業代碼分別為102、202、367)、中醫護理學初級(師)、中級(專業代碼分別為204、374)等65個專業“基礎知識”、“相關專業知識”、“專業知識”和“專業實踐能力”4個科目的考試,均采用人機對話的方式進行。考試時間安排如下:
考試科目 | 考試日期和時間 | |
基礎知識 | 5月21、22、28、29日 | 8:30~10:00 |
相關專業知識 | 11:00~12:30 | |
專業知識 | 14:00~15:30 | |
專業實踐能力 | 16:30~18:00 |
具體機考專業的考試時間安排由衛生部人才交流服務中心根據報名情況另行通知。
其他52個專業的4個科目仍采用紙筆作答方式進行考試。考試時間安排如下:
考試科目 | 考試日期和時間 | |
基礎知識 | 5月21日 | 9:00~11:00 |
相關專業知識 | 14:00~16:00 | |
專業知識 | 5月22日 | 9:00~11:00 |
專業實踐能力 | 14:00~16:00 |
五、按照《關于加強城市社區衛生人才隊伍建設的指導意見》(國人部發〔2006〕69號)有關規定,凡到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工作的醫師、護師,可提前1年報考全科醫學、社區護理專業類別的中級資格考試。
六、按照《關于做好香港、澳門居民參加內地統一舉行的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國人部發〔2005〕9號)和《關于向臺灣居民開放部分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國人部發〔2007〕78號)規定,符合報名條件的香港、澳門、臺灣居民可報名參加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香港、澳門、臺灣居民報名時應向當地考試報名機構提交本人身份證明或《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相應專業學歷或學位證書,以及在醫療衛生機構從事相關專業工作年限的證明。
七、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相關專業科目成績實行兩年為一個周期的滾動管理辦法,在連續的兩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同一專業4個科目的考試,可取得該專業資格證書。對不同專業(含主亞專業)之間各科目的考試合格成績,不得作為同一專業合并計算。已參加衛生專業技術資格部分專業考試的人員,在規定的時限內報名參加剩余科目時須使用原檔案號。對單科考試合格成績在有效期限內,因工作變動等原因,到異地參加本專業剩余科目的考試并成績合格的,由該地區進行數據合成統計,并由當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核發該專業資格證書。
八、報名方式及時間
全國統一采用網上報名,現場確認的方式。請符合報名條件的考生于2010年12月28日至2011年1月16日,登錄中國衛生人才網(http://www .21wecan.com)根據報名須知在網上填寫個人報名信息,并打印《2011年度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報名表》(附件3),持報名表(單位審核并蓋章)及相關的證件、材料于2011年1月4日至2011年1月20日到柳州市醫學會(曙光東路214號)進行現場確認報名資格。六縣考生由各縣衛生局統一上報。逾期不再受理。
報名資格確認后,自2011年4月28日起,考生可登錄中國衛生人才網(http:// www.21wecan.com)打印準考證,截止時間為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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