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衛生廳《轉發<關于2011年度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的通知》(浙人社發〔2010〕360號)和省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辦公室《關于2011年度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考務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浙衛考辦發〔2010〕2號)等文件精神,現就我市2011年度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報考條件
(一)參加衛生專業初級資格考試必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取得相應專業中專、大專學歷,可參加藥學、技術專業士級資格考試。
2、取得相應專業中專學歷,受聘擔任藥學、護理、技術士級職務滿5年,可參加師級資格考試。
3、取得相應專業大專學歷,受聘擔任藥學、護理、技術士級職務滿2年,可參加師級資格考試。
4、取得相應專業本科及以上學歷,可參加藥學、護理、技術專業師級資格考試。
5、臨床醫學(包括中醫、口腔)、預防醫學專業初級資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執業醫師法》的有關規定,參加國家執業醫師資格考試。
(二)參加衛生專業中級資格考試必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取得相應專業中專學歷,受聘擔任醫(藥、護、技)師職務滿7年;
2、取得相應專業大專學歷,受聘醫(藥、護、技)師工作滿6年;
3、取得相應專業本科學歷,受聘醫(藥、護、技)師工作滿4年;
4、取得相應專業碩士學位,受聘醫(藥、護、技)師工作滿2年;
5、取得相應專業博士學位。
縣級及縣級以上醫院,參加臨床中級資格考試,須取得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合格證書。
凡到城鄉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工作的醫師、護師,憑全科醫師(社區護士)崗位培訓證書或全科醫師規范化培訓證書,均可提前一年參加全國衛生專業技術中級資格的全科醫學、社區護理專業類別的考試。醫學 教育 網搜集整理
護理、助產專業本科以上學歷者,參加護理初級(師)考試,須提供護理初級(士)考試合格成績單或護士執業證書。
對學歷或學位的要求,按照浙江省教育廳、浙江省衛生廳《轉發教育部、衛生部關于舉辦高等醫學教育若干意見的通知》(浙教高教〔2002〕208號),浙江省教育廳、浙江省衛生廳、浙江省中醫藥管理局《轉發教育部、衛生部、國家中醫藥管理局關于醫藥衛生類高職高專教育的若干意見的通知》(浙教高教〔2002〕107號)等文件規定執行。
報名人員的學歷取得時間截止到2010年12月31日,從事本專業工作年限計算截止到2010年12月31日。報考專業必須具有下一級別相關專業技術資格。有崗位準入資格要求的專業,必須具有相應的準入資格。
凡報考《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專業目錄》中專業代碼為301至365專業的人員,應具有相應專業執業醫師資格,并在報名時提交相應專業執業醫師資格證書和執業醫師注冊證書。
(三)下列人員不得參加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
1、醫療事故責任者未滿3年;
2、醫療差錯責任者未滿1年;
3、受到行政處分者在處分時期內;
4、偽造學歷等有關材料或考試期間有違紀行為未滿2年。
二、考試報名
(一)網上報名。自2010年12月28日起各地考生可登錄中國衛生人才網(http://www.21wecan.com.cn/),根據報名須知在網上填寫個人報名信息,并打印《2011年度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申報表》。已參加過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的人員,再次報名時必須使用原檔案號,網上報名截止時間為2011年1月16日。
(二)報名確認。參加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由本人提出申請,經所在單位審核同意,在規定時間內持相關證件及報名信息表到指定地點進行資格審核、交費及信息確認。
(三)報名確認點。屬市級醫療單位報考人員到本單位報名確認;屬市級衛生單位及市級其他醫療衛生機構報考人員到湖州市衛生局組織人事處509室確認(市青太路915號);屬縣區醫療衛生機構的報考人員到單位所在地的縣(區)衛生局(衛生計生局)報名確認?忌毘帧2011年度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報名表》及相關的證件、材料進行確認。
(四)考生報名現場確認時應按照規定提供證件原件及有效證明材料,包括:
1、本人有效身份證明原件及復印件(復印件大小為A4紙);
2、《2010年度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報名表》一式二份;
3、本人近期小二寸彩色免冠彩色照片2張;
4、畢業證書或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醫學 教育網搜集整理
5、專業技術資格證書和執業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6、城、鄉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包括農村鄉鎮衛生院)醫師,提前一年報考全國衛生技術中級資格全科醫學的必須提供全科醫師(社區護士)崗位培訓證書或全科醫師規范化培訓證書。
7、報考初級師(本科生除外)、中級的人員須提供單位的相關聘書。
8、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報名材料真實性保證書。
報名點經辦人員須審核原件并在復印件上簽名。
(五)準考證制發工作
自2011年4月28日起,考生可登錄中國衛生人才網(http://www.21wecan.com.cn/)打印準考證,截止時間為5月29日。
三、考試范圍及方式
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分為基礎知識、相關專業知識、專業知識、專業實踐能力4個科目,各科目考試范圍及對考生應掌握知識的具體要求詳見《2011年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大綱》。
2011年度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臨床醫學(專業代碼為301至360)以及中藥學初級(士)、初級(師)、中級(專業代碼分別為102、202、367)、中醫護理學初級(師)、中級(專業代碼分別為204、374)共65個專業的“基礎知識”、“相關專業知識”、“專業知識”和“專業實踐能力”4個科目的考試,均采用人機對話的方式進行,其他52個專業的4個科目仍采用紙筆作答方式進行考試。
從2011年度起,新增神經電生理(腦電圖)技術初級(師)和中級兩個專業,取消護理初級(士)專業;護士執業資格考試暨護理初級(士)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安排將另行通知。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設初級(士)、初級(師)和中級三個級別,共計117個專業。
四、考試時間
(一)人機對話考試時間安排:
考試科目 | 考試日期和時間 | |
基礎知識 | 5月21、22、28、29日 | 8:30~10:00 |
相關專業知識 | 11:00~12:30 | |
專業知識 | 14:00~15:30 | |
專業實踐能力 | 16:30~18:00 |
(二)紙筆考試時間安排
考試科目 | 考試日期和時間 | |
基礎知識 | 5月21日 | 9:00~11:00 |
相關專業知識 | 14:00~16:00 | |
專業知識 | 5月22日 | 9:00~11:00 |
專業實踐能力 | 14:00~16:00 |
2003年度起,衛生專業技術資格按報考專業各科目的考試成績實行兩年為一個周期的滾動管理辦法,考生應在連續的2個考試年度內通過該專業全部科目的考試
五、考試收費
按省物價局、省財政廳規定:報考初級資格每人每科收取50元;報考中級資格每人每科收取70元。
六、各報名點現場確認時間及地點
報名點 | 時 間 | 地 點 | 電 話 |
市衛生局 | 1月10日-1月20日 | 湖州青太路915號 | 2760021、2760023 |
德清縣衛生局 | 1月10日-1月20日 | 德清縣行政中心B樓903室(武康鎮千秋街1號) | 8283409 |
長興縣衛生局 | 1月10日-1月20日 | 長興縣行政中心A座5樓511室 | 6024358 |
安吉縣衛生局 | 1月10日-1月20日 | 安吉遞鋪鎮石佛西路 | 5310500 |
吳興區衛生計生局 | 1月10日-1月20日 | 吳興區行政中心1號樓208室 | 2289767 |
南潯區衛生計生局 | 1月10日-1月20日 | 南潯區行政中心東4樓409室(南潯鎮向陽路601號) | 3023601 |
市中心醫院 | 1月10日-1月20日 | 市中心醫院人事科 | 2023301-6712 |
市第一人民醫院 | 1月10日-1月20日 | 市第一人民醫院人事科 | 2038052 |
市第三人民醫院 | 1月10日-1月20日 | 市第三人民醫院人事科 | 2290508 |
市婦保院 | 1月10日-1月20日 | 市婦保院人事科 | 2030010 |
市中醫院 | 1月10日-1月20日 | 市中醫院人事科 | 2025010 |
市福音醫院 | 1月10日-1月20日 | 市福音醫院 | 3269511 |
市師范學院醫學院 | 1月10日-1月20日 | 市師范學院醫學院 | 2321203 |
注:雙休日和法定節假日除外
附件1、浙江省教育廳、浙江省衛生廳《轉發教育部、衛生部關于舉辦高等醫學教育若干意見的通知》(浙教高教〔2002〕208號).doc
附件2、浙江省教育廳、浙江省衛生廳、浙江省中醫藥管理局《轉發教育部、衛生部、國家中醫藥管理局關于醫藥衛生類高職高專教育的若干意見的通知》(浙教高教〔2002〕107號).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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