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醫療衛生單位:
根據寧波市人事局、寧波市衛生局《關于做好2011年度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甬衛發〔2010〕178號)文件精神,為做好我市的考試報名工作,現將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報考條件
根據衛生部、人事部《關于印發〈臨床醫學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暫行規定〉的通知》(衛人發〔2000〕462號)、《關于印發〈預防醫學、全科醫學、藥學、護理、其他衛生技術等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暫行規定〉及〈臨床醫學、預防醫學、全科醫學、藥學、護理、其他衛生技術等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實施辦法〉的通知》(衛人發〔2001〕164號)文件精神,參加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的人員,應具備基本條件(見附件1)。
二、考試組織和報名
(一)全市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工作由市人事局、市衛生局共同組織管理,報名現場確認在市衛生進修學校(世南西路139號,廣電局對面)。
(二)報名及有關事項如下:
1.報名方式與時間:采用網上報名,現場確認。各單位考生可登錄中國衛生人才網(http://www.21wecan.com),根據報名須知在網上填寫個人報名信息,并打印《2011年度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申報表》(附件2),網上報名時間為2010年12月28至2011年1月16日。考生須持申報表及相關的證件、材料進行現場確認。現場確認時間為2011年1月13日—15日。
2.考生報名現場確認時應按照規定提供證件原件及有效證明材料,包括:
(1)本人有效身份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2)《2011年度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申報表》一式二份;
(3)本人近期小二寸彩色免冠照片2張;
(4)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5)下一級別專業技術資格證書和聘用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6)已實施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的醫療機構的醫師,參加中級資格考試,須提供該培訓合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報考中級資格的全科醫學、社區護理專業類別的考試必須提供全科醫生、社區護理崗位培訓合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7)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報名材料真實性保證書(附件3)。
紙質材料裝訂順序從上到下依次為:確認單、報名表、身份證復印件、畢業證書復印件、學位證書復印件、資格證書復印件、執業證書復印件、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證書、全科醫生(社區護理)崗位培訓合格證書、聘用證書復印件、真實性保證書。
上述材料由各單位人事干部審核,在復印件上簽名,并加蓋公章,根據現場確認時間安排到衛生進修學校進行現場確認。經寧波市、浙江省衛技資格考試辦公室審核合格后領取準考證,在指定的時間、地點參加考試。申報表一經確認、蓋章,不再允許更改。
三、考試范圍及方式
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分為基礎知識、相關專業知識、專業知識、專業實踐能力4個科目。2011年度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臨床醫學(專業代碼為301至360)以及中藥學初級(士)、初級(師)、中級(專業代碼分別為102、202、367)、中醫護理學初級(師)、中級(專業代碼分別為204、374)共65個專業的“基礎知識”、“相關專業知識”、“專業知識”和“專業實踐能力”4個科目的考試,均采用人機對話的方式進行,其他52個專業的4個科目仍采用紙筆作答方式進行考試。
四、考試時間
(一)人機對話考試時間安排
考試科目 |
考試日期和時間 | |
基礎知識 |
5月21、22、28、29日 |
8:30一10:00 |
相關專業知識 |
11:00—12:30 | |
專業知識 |
14:00—15:30 | |
專業實踐能力 |
16:30—18:00 |
(二)紙筆考試時間安排
考試科目 |
考試日期和時間 | |
基礎知識 |
5月21日 |
9:00一11:00 |
相關專業知識 |
14:00—16:00 | |
專業知識 |
5月22日 |
9:00—11:00 |
專業實踐能力 |
14:00—16:00 |
具體人機對話考試專業的考試日期安排由衛生部人才交流服務中心根據報名情況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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