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市、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衛生局和市屬各有關單位:
現將省職稱辦《關于2011年度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有關事項的通知》(贛職字[2010]6號)轉發給你們,并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請認真遵照執行。
一、現場資格審查
(一)時間和地點
2011年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報名現場審查具體時間為1月18至1月19日。1月18日審查豐城市、樟樹市、萬載縣、宜豐縣、上高縣及市直有關單位;1月19日審查袁州區、高安市、奉新縣、靖安縣、銅鼓縣及市直有關單位。審查地點為宜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0921會議室(宜陽大廈中座9樓)。
(二)材料審查
1、學歷證書(含第一、二、三學歷)、專業技術資格證書和聘書原件;
2、報考中級資格人員年度考核表原件;
3、報考中級臨床醫學專業人員執業醫師(注冊)證原件;
4、報考人員名單匯總表上報市職稱工作辦公室和市衛生局各一份。
二、網上確認時間
2010年1月18日至1月19日
附件:《關于2011年度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有關事項的通知》
宜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宜春市衛生局
二○一一年一月四日
附件:
關于2011年度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有關事項的通知
贛職字[2010]6號
各設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衛生局:
根據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衛生廳《關于2011年度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贛人社字〔2010〕561號),為做好2011年度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報名和資格審查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報考初級專業技術資格條件
(1)2009年12月31日以前醫學及相應專業中專畢業,并從事本專業工作滿1年,可申報初級士專業技術資格考試;
(2)2004年12月31日以前醫學及相應專業中專畢業,并于2005年12月31日前受聘初級士,可申報初級師專業技術資格考試;
(3)2007年12月31日以前醫學及相應專業大專畢業,并從事本專業工作滿3年,可申報初級師專業技術資格考試;
(4)2009年12月31日以前醫學及相應專業本科畢業,并從事本專業工作滿1年,可申報初級師專業技術資格考試。
二、報考中級專業技術資格條件
(1)取得醫學及相應專業中專學歷,2003年12月31日以前受聘醫(藥、護、技)師職務;
(2)取得醫學及相應專業大專學歷,2004年12月31日以前受聘醫(藥、護、技)師職務;
(3)取得醫學及相應專業本科學歷,2006年12月31日以前受聘醫(藥、護、技)師職務;
(4)取得醫學及相應專業碩士學位,2008年12月31日以前受聘醫(藥、護、技)師職務;
(5)2010年12月31日前取得醫學及相應專業博士學位者。
請各考點務必于2011年1月6日前將各設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衛生局關于2011年度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工作布置的文件反饋省衛生廳人才交流服務中心。
二○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相關推薦:
北京 | 天津 | 上海 | 江蘇 | 山東 |
安徽 | 浙江 | 江西 | 福建 | 深圳 |
廣東 | 河北 | 湖南 | 廣西 | 河南 |
海南 | 湖北 | 四川 | 重慶 | 云南 |
貴州 | 西藏 | 新疆 | 陜西 | 山西 |
寧夏 | 甘肅 | 青海 | 遼寧 | 吉林 |
黑龍江 | 內蒙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