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區縣衛生局、人社局、申康醫院發展中心、各有關大學、中福會及有關單位:
根據衛生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關于2011年度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人社廳發【2010】110號)及《衛生部人才交流服務中心關于2011年度衛生人才評價考試考務工作計劃的通知》(衛人才發【2010】 182號)等文件精神,經上海市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領導小組同意,對未列入全國《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專業目錄》的衛生事業管理等專業,本年度仍繼續采取由本市自行組織考試。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考試科目和專業設置
衛生事業管理專業設置:衛生管理(初級師)、公共衛生管理(中級)、醫院管理(中級)。臨床醫學工程技術專業設置:臨床醫學工程技術專業(初級士)、臨床醫學工程技術專業(初級師)、臨床醫學工程技術專業(中級)。
科目設“基礎知識”、“相關專業”、“專業知識”、“專業實踐能力”四個科目。各科目考試范圍及對考生應掌握知識的具體要求詳見《考試大綱》。
二、申報事項
報考范圍、條件、程序和材料等要求參見《關于本市2011年度全國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的通知》(滬衛考辦〔2010〕4號)。申報方式為網上報名和現場確認。
網上報名時間:2011年1月6日起至2011年 1月25日止。
考生本人登錄中國衛生人才網(www.21wecan.com.cn),進行用戶注冊,按要求填寫相應申報信息,打印《2011年度衛生專業人才評價考試申報表》由單位人事部門(或檔案所在地)審核后蓋章。
現場確認時間:2011年1月27日起至2011年1月29日止。
考生本人持經單位人事部門(或檔案所在地)審核蓋章的《申報表》和其他有關證明材料原件和復印件各一份,進行現場審核、照片采集、繳費并簽名確認。
現場確認地點:上海市衛生人才交流服務中心(成都北路408號)
聯系電話:021-63270023
三、有關說明
(一)申報衛生事業管理專業的準入條件1、在衛生醫療單位從事衛生事業管理的工作人員;2、具有衛生類學歷,對于先取得衛生類學歷后取得管理類學歷的人員,可按最高學歷申報;3、從衛生專業技術崗位轉入衛生事業管理崗位的人員,須在衛生事業管理崗位上工作滿2年以上。
(二)申報臨床醫學工程技術專業的準入條件1、在衛生醫療單位從事醫療儀器設備維護、維修和操作等相關崗位的專業技術人員;2、具有衛生或相關專業的學歷。
(三)本年度考試成績仍實行2年為一周期的滾動管理辦法,考生應在連續的2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同一專業4個科目的考試,方可取得該專業資格證書。對不同專業(含主亞專業)科目的考試合格成績,不得作為同一專業合并計算。
(四)考試合格者,由上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發給統一印制的資格證書。
四、考試有關事項
(一)考試時間考試日期定于2011年5月21日、22日。
考試科目 | 考試日期和時間 | |
基礎知識 | 5月21日 | 8:30-10:00 |
相關專業知識 | 11:00-12:30 | |
專業知識 | 5月22日 | 14:00-15:30 |
專業實踐能力 | 16:30-18:00 |
(二)考試方式考試為紙筆作答考試方式。
(三)考試地點請考生詳見《準考證》。
(四)考試費用
初級:每科目50元
中級:每科目7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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