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于2011年度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人社廳【2011】110號)及天津市職稱工作辦公室、天津市衛生局職稱工作辦公室《關于參加2011年度全國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工作安排及有關問題的通知》津人專職〔2010〕50號精神,現將我市參加2011年度全國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工作安排及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考試報名條件
(一)凡符合衛生部、原人事部印發的《臨床醫學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暫行規定》(衛人發【2000】462號)和《預防醫學、全科醫學、藥學、護理、其他衛生技術等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暫行規定》(衛人發【2001】164號)中報名條件的人員,均可報名參加相應級別和專業類別的考試。
(二)按照《關于加強城市社區衛生人才隊伍建設的指導意見》(國人部發【2006】69號)有關規定,凡到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工作的醫師、護師,可提前一年參加全國衛生技術中級資格的全科醫學、社區護理專業類別的考試。
(三)按照《關于做好香港、澳門居民參加內地統一舉行的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國人部發【2005】9號)和《關于向臺灣居民開放部分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國人部發【2007】78號)要求,符合報名條件的香港、澳門、臺灣居民可報名參加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
(四)報名參加2011年度衛生專業技術資格各級別考試的人員,其學歷取得時間和從事本專業工作年限均截止2010年12月31日。報名條件中有關專業學歷或學位的規定,是指國家教育和衛生行政部門認可的正規院校畢業學歷或學位。
(五)凡報考《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專業目錄》中專業代碼為301至365專業的人員,應具有相應專業的醫師資格證書和相應專業的醫師執業證書。因工作崗位變動,需報考現崗位專業類別的人員,其從事現崗位專業工作須滿2年,并具有相應專業學歷。
二、考試科目、方式及時間安排
(一)從2011年度起,《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專業目錄》增加神經電生理(腦電圖)技術(初級師、中級,專業代碼215、391)專業類別。報名人員可根據本人所從事的專業工作,在《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專業目錄》中選擇報考相應專業類別。
(二)臨床醫學(專業代碼為301至360)以及中藥學初級(士)、初級(師)、中級(專業代碼分別為102、202、367)、中醫護理學初級(師)、中級(專業代碼分別為204、374)的65個專業“基礎知識”、“相關專業知識”、“專業知識”和“專業實踐能力”4個科目考試,均采用人機對話的方式進行。其他52個專業的4個科目仍采用紙筆作答方式進行考試。
采用人機對話方式進行考試的具體安排如下:
考試科目 | 考試日期和時間 | |
基礎知識 | 5月21、22、28、29日 | 8:30-10:00 |
相關專業知識 | 11:00-12:30 | |
專業知識 | 14:00-15:30 | |
專業實踐能力 | 16:30-18:00 |
采用紙筆作答方式進行考試的具體安排如下:
考試科目 | 考試日期和時間 | |
基礎知識 | 5月21日 | 9:00-11:00 |
相關專業知識 | 14:00-16:00 | |
專業知識 | 5月22日 | 9:00-11:30 |
專業實踐能力 | 14:30-16:00 |
具體機考專業的考試日期安排由衛生部人才交流中心根據報名情況另行通知。
三、報名方式、時間及程序
(一)報名方式:采用網上報名,分為網上預報名階段和現場審核確認階段。企事業二級以上醫院和區縣衛生局由單位集體報名;其他單位可以個人報名。
(二)網上預報名階段:考生本人于2010年12月28日-2011年1月16日登錄中國衛生人才網(www.21wecan.com),進行網上報名,按照要求填寫相應申報信息,打印《2011年度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報名表》,由考生本人簽字,經所在單位人事部門(或檔案存放單位)審查蓋章后,報主管區縣局(集團公司)審核蓋章。經考生本人簽字確認的報名信息不允許更改。
凡無上網條件的考生,在2011年1月6日-2011年1月12日(不含節假日),可由天津市醫學考試中心提供考生報名信息網上錄入服務工作。受理地址:河西區佟衛里19號2樓。
(三)現場審核確認階段:單位或個人持考生本人簽字并經單位人事部門(或檔案存放單位)及主管區縣局(集團公司)審核蓋章的《2011年度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報名表》和其他有關證明材料原件和復印件,在規定時間內到審核確認地點進行現場審核、確認、繳費。
個人報名審核確認時間:2011年1月17日— 19日單位報名審核確認時間:2011年1月20日—2011年2月25日(不含節假日)。
審核確認地點:天津市醫學考試中心(河西區佟衛里19號2樓)
咨詢電話:23519249
(四)打印準考證:考生本人于2011年4月28 日- 5月29 日登錄中國衛生人才網(www.21wecan.com.),打印準考證。無條件打印準考證的考生,市醫學考試中心于2011年5月6 日- 7日為考生打印準考證。
四、報名材料
1.《2011年度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報名表》1份。
2.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一寸或小二寸白色背景彩色照片1張。
3.本人身份證、畢業證書或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4.由衛生專業技術初級(士)報考初級(師)的人員按照有關規定提供初級(士)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報考中級的人員須提供初級(師)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其中報考《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專業目錄》(見附件)中專業代碼為301至365的人員,應提交相應專業的醫師資格證書和相應專業的醫師執業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5.已參加衛生專業技術資格部分專業考試的人員,在規定的時限內報名參加剩余科目考試時必須使用原檔案號,報名時除提供上述材料外,還須提交由衛生部人才交流服務中心統一印發的上年度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成績單。
6.因工作崗位變動,報考現崗位專業的人員,須提供由主管部門審批的聘任材料原件及復印件和其從事現崗位工作2年的《從事衛生專業工作證明表》。
7.個人檔案存放在人才服務機構,且受聘服務于企事業醫療機構和社會辦醫機構的人員,須提交《從事衛生專業工作證明表》;受聘于社會辦醫機構的人員,還須提交《天津市社會辦醫機構執業許可證》副本及復印件(此復印件須加蓋單位公章)。
8.在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工作的醫師、護師,提前一年報考全科醫學及社區護理專業中級資格的,須提交《從事衛生專業工作證明表》。
9. 香港、澳門居民申請參加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報名時應提交本人身份證明,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相應專業學歷或學位證書,以及在醫療衛生機構從事相關專業工作年限的證明;臺灣居民申請參加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報名時應提交《臺灣居民往來大陸通行證》,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相應專業學歷或學位證書,以及在醫療衛生機構從事相關專業工作年限的證明。
10. 上述相關材料的復印件均須加蓋單位人事部門或檔案存放單位公章;《從事衛生專業工作證明表》可從天津衛生人才網www.tjwsrc.com下載。
五、考試收費標準
根據國家計委、財政部《關于全國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收費標準的通知》(計價格【2001】2043號)的有關規定,初級考試每人每科50元;中級考試每人每科70元。
六、相關問題
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相關專業科目成績,實行兩年為一個周期的滾動管理辦法,在連續的兩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同一專業4個科目的考試,方可取得該專業資格證書。對不同專業(含主亞專業)科目的考試合格成績,不得作為同一專業合并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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