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度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報名開始,具體時間安排如下:
1、網上報名時間:2010年12月28日—2011年1月16日;
請各位考生在此期間登陸中國衛生人才網(www.21wecan.com.cn)按要求填報個人信息。
2、現場審核時間:2011年1月11日—2011年1月20日(周六、日辦公);
上午9:00—11:00;
下午13:30—16:30;
請完成網上報名的考生在此期間,帶齊相關材料(請看到附件)到豐臺區衛生局(豐臺鎮西安街3號,豐臺衛生局五樓第一會議室)進行審核、繳費并確認。
報名費用:初級(士、師)50元/科;中級70元/科
附:一、報名時間及程序:
北京地區2011年度初、中級衛生專業技術資格報名考試全部采用網上報名現場確認的方式,具體程序如下。
(一)2010年12月28日至2011年1月16日前由考生本人登陸中國衛生人才網(www.21wecan.com.cn),按照《考生報名操作手冊》、《2011年度全國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網上報名系統填表說明》等有關此次考試報名的規定,并按照上述規定的方法進行報名,按要求填寫各項報考信息、上傳個人jpg格式照片[照片具體要求為:(1)上傳照片必須為考生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證件照,務必保證照片清晰、可辨認,其他如生活照、視頻捕捉、攝像頭所攝等照片一律不予審核,除軍人外其他報名人員不得著制式服裝拍照,女性不得穿背帶式服裝拍照;(2)照片大小為小二寸,格式為jpg,文件大小必須在15kb——45kb之間;(3)頭部占照片尺寸的2/3,白色背景;(4)面部正面頭發不得過眉,露雙耳,常帶眼鏡的考生應配戴眼鏡,不得佩戴首飾]、選擇考試地點。考生完成網上報名并確認報名信息無誤后,請自行打印《2011年度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申報表》(以下均簡稱“報名表”),到所在單位和檔案存放地審查蓋章,供現場確認時使用。考生要妥善保管個人用戶名和密碼,備報名確認時使用。
(二)2011年1月11日-20日,考生或單位人事部門攜帶下列資料到豐臺區衛生局(豐臺鎮西安街3號,豐臺衛生局五樓第一會議室)進行資格審核、交費及信息確認等工作,未在規定時間內到指定現場進行資格審核、交費及信息確認者,一律視為網上報名無效。
1、經所在單位人事部門和檔案存放單位審查蓋章后的《報名表》;
2、本人身份證或軍官證;
3、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4、本單位《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副本復印件:
5、低一級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6、凡報考《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專業目錄》中專業代碼為301至365專業的人員,應具有相應專業執業醫師資格,并在報名時提交相應專業執業醫師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7、全科醫學、社區護理專業類別的提前報考的人員單位須出具在崗并同意提前申報的證明;
8、已通過部分科目考試的人員,報名時須提交由衛生部人才交流服務中心統一印發的2010年度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成績單;
9、轉專業人員須提交單位出具從事現專業崗位工作滿2年的時間證明;
10、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白底證件照與上傳同版小二寸照片2張;
11、根據北京市物價局、財政局《關于北京市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收費標準的函》(京價(收)字[2002]164號)規定的收費標準:初級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費每人每科50元,中級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費每人每科70元。
(三)自2011年4月28日起,考生可登錄中國衛生人才網(http://21wecan.com.cn)打印準考證,(照片必須為彩色)截止時間為5月29日。
二、報名條件
在北京地區經國家或北京市有關部門批準的醫療衛生機構內,從事醫療、預防、保健、藥學、護理、其他衛生技術專業工作的人員,可報名參加北京地區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
報名參加北京地區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的人員,要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憲法和法律,具備良好的醫德醫風和敬業精神,同時具備下列相應條件:
(一)參加藥(技)士資格考試
取得相應專業中專或專科學歷。(2010年及以前畢業)
(二)參加藥(護、技)師資格考試
1、取得相應專業中專學歷,受聘擔任藥(護、技)士職務滿5年;(2005年及以前士)
2、取得相應專業專科學歷,從事本專業技術工作滿2年;(2008年及以前畢業)
3、取得相應專業本科學歷或碩士學位。(2010年及以前畢業)
具有護理、助產專業本科以上學歷的人員,參加護士執業資格考試并成績合格,可以取得護理初級(士)專業技術資格證書;在達到《衛生技術人員職務試行條例》規定的護師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年限后,可直接聘任護師專業技術職務。
(三)參加中級資格考試
1、取得相應專業中專學歷,受聘擔任醫(藥、護、技)師職務滿7年;(2003年及以前師)
2、取得相應專業專科學歷,受聘擔任醫(藥、護、技)師職務滿6年;(2004年及以前師)
3、取得相應專業本科學歷,受聘擔任醫(藥、護、技)師職務滿4年;(2006年及以前師)
4、取得相應專業碩士學位,受聘擔任醫(藥、護、技)師職務滿2年;(2008年及以前師)
5、取得相應專業博士學位(其中參加臨床醫學、預防醫學和全科醫學中級資格考試的人員必須先取得執業醫師資格)。
凡在北京市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站)工作的醫師、護師,可提前一年參加中級衛生專業技術資格的全科醫學、社區護理專業類別的考試。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請參加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
1、醫療事故責任者未滿3年;
2、醫療差錯責任者未滿1年;
3、受到行政處分者未滿2年;
4、偽造學歷或考試期間有違紀行為未滿2年;
5、市衛生行政部門規定的其他情形。
》》點擊查看豐臺區2011年衛生資格考試報名工作相關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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