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區(市)縣人事局、衛生局,市級各醫療衛生單位及有關單位:
為確保我市2011年度全國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工作順利進行,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于2011年度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人社廳發[2010]110號)精神,現就做好成都考點2011年度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工作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報考條件:
凡符合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于2011年度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人社廳發[2010]110號)相關報名條件的人員,均可報名參加相應級別和專業類別的考試。
二、考試報名方式、時間、地點及要求:
1.報名方式:全國統一采用網上報名方式,自2010年12月28日起考生可登陸中國衛生人才網(http://www.21wecan.com),根據報名須知在網上填寫個人報名信息,并打印《2011年度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申報表》,申報表上必須加蓋檔案部門和工作單位公章。上傳照片必須為考生本人近期正面免冠證件照,其他如生活照、視頻捕捉、攝像頭所攝等照片一律不予確認;除軍人外其他報名人員不得著制式服裝拍照;女性不得穿背帶式服裝拍照。照片大小為一寸或小二寸,格式為jpg,文件大小必須在15kb—30kb之間;頭部占照片尺寸的2/3,白色背景邊框;面部正面頭發不得過眉,應露雙耳,常帶眼鏡的考生應配戴眼鏡,不得佩戴首飾。考生網上預報名后,必須到相應的報名點進行網上申報確認,未經確認報名無效。
2.報名時間:網上申報時間自2010年12月28日起,截止時間為2011年1月16日。各區(市)縣衛生局和衛生醫療機構必須嚴格按照規定時間組織好報名工作,嚴禁提前結束報名時間。
3.報名地點及初審:根據屬地化管理原則,各區(市)縣負責本地區的報名、初審工作。原則上考生在工作單位集體辦理報名手續,不以個人形式報名。省屬衛生醫療(人才服務)機構在四川省衛生人才交流中心報名,個人檔案在成都市人才流動服務中心衛生分中心托管的考生可直接在該中心報名。
三、現場資格確認工作:
1.成都考點現場資格確認時間為2011年1月6日~2011年1月20日。
2.經現場資格確認、審核履行報名手續完畢后,一律不得更改報考專業、科目等有關信息。凡未在規定時間內完成報名、資格確認的逾期不再辦理補報手續。
3.各區(市)縣、市級各醫療衛生單位嚴格按照現場資格確認時間表安排,根據各自地區的工作情況做好工作部署。
四、現場資格確認須提交下列證件及材料:
(一)歷史考生須提交的材料:
1.2011年度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申報表(申報表上必須填寫原檔案號,否則成績不予滾動);
2.本人有效身份證或軍官證;
3.2010年度考試成績單。
4.近期6個月以內同一底片二寸彩色免冠照片2張(貼在申報表正面右下角空白處);
(二)新報名考生需提交的證件及材料
1.2011年度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申報表;
2.本人有效身份證或軍官證;
3.衛生專業學歷證書、學位證書;
4.現任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證書;
5.準入資格證書(護士執業資格證;執業醫師資格證、執業注冊證)
6.工作崗位變動的,單位出具轉崗2年以上證明;
7.社區機構工作人員必須提交簽訂的《聘用合同》。
8.近期6個月以內同一底片二寸彩色免冠照片2張(貼在申報表正面右下角空白處);
(三)以上所有材料需提交原件審查,交復印件一套。
(四)網上報名的報考信息的準確性由考生本人負責,報考者提供的涉及報考資格的申報材料虛假或不實的,由報考者本人承擔違紀責任。考生應仔細核對《2011年度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申報表》,并確保與現場確認時的《2011年度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報名信息確認單》內容完全一致,同時,考生必須在確認單上簽署姓名,上交考試機構備案,一經確認不得修改。
(五)各單位填報《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報名花名冊》(見附件)一份,并加蓋單位公章。
五、考試費用:
按國家計委、財政部計價格[2001]2043號文件規定,初級資格考試50元/人/科,中級資格考試70元/人/科,一經報名現場資格確認后概不退費。
六、考生準考證打印:
自2011年4月28日起,考生可登錄中國衛生人才網(http://www.21wecan.com)自行打印準考證,截止時間為5月29日。
本次全國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成都考點工作由市衛生局、市人事局共同組織實施,各區(市)縣衛生部門要及時與當地人事部門溝通聯系,做好組織部署工作。各單位要嚴格按照人社廳發[2010]110號文件的規定進行考試資格初審,不得擅自放寬報考條件。要加強對報考生的政策、報名程序的宣傳和組織,嚴格按照考試工作內容和時間要求,周密安排,確保2011年度全國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工作的順利實施。
報名機構:成都市人才流動服務中心衛生分中心
地址:成都市提督街54號
聯系電話:028—86610504傳真:028—86622557
附件:1.人社廳發【2010】110號
(請登錄http://www.21wecan.com自行下載查看。)
2.2010年全國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報名花名冊
編輯推薦:
北京 | 天津 | 上海 | 江蘇 | 山東 |
安徽 | 浙江 | 江西 | 福建 | 深圳 |
廣東 | 河北 | 湖南 | 廣西 | 河南 |
海南 | 湖北 | 四川 | 重慶 | 云南 |
貴州 | 西藏 | 新疆 | 陜西 | 山西 |
寧夏 | 甘肅 | 青海 | 遼寧 | 吉林 |
黑龍江 | 內蒙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