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設區市衛考辦及楊凌示范區衛考辦:
現將衛生部人才交流服務中心《關于2012年度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考務工作計劃的通知》(衛人才發〔2011〕170號)轉發給你們,請務必嚴格按照文件要求,做好2012年度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考務工作。
二○一一年十二月十四日
衛生部人才交流服務中心關于2012年度衛生專業
技術資格考試考務工作計劃的通知
衛人才發〔2011〕170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衛生考試管理機構:
根據《關于2012年度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人社廳發〔2011〕110號)的精神,為做好2012年度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報名管理
1.報名方式與時間:考試報名包括網上報名和現場確認兩個階段。2011年12月20日至2012年1月8日期間,考生可登錄中國衛生人才網(www.21wecan.com)進行網上報名;各考點、報名點可根據具體情況選擇在2011年12月21日至2012年1月15日期間進行網上報名的現場確認工作,考生須持申報表(附件1)及相關的證件、材料進行現場確認。
各考區收繳考生報名費的方式,可根據實際情況選擇網上支付或現場收費。采用網上支付的考區須提前告知考生在現場確認后進行網上繳納考試費,截止時間為2012年1月20日。
2.各考點、考區審核考生報名資格工作截止時間為2012年3月5日。
3.各考點、考區登錄考務管理系統完成登記、審核考生報考專業和科目修改的截止時間為2012年3月15日。
4.各考區審核考點編排考場、試室和考生座位的工作截止時間為2012年3月20日。
二、準考證打印、簽到表發放
自2012年4月20日起,考生可登錄中國衛生人才網(www.21wecan.com)打印準考證,截止時間為5月27日。對于無條件打印準考證的考生,考點可采用批量打印準考證功能為考生打印準考證;各考區于5月1日前接收用于監考的《考生簽到表》。
三、考試試卷交接
1.考區在2012年4月20日前確定試卷接收人員和試卷接收保管地點,將《2012年度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物品接收信息表》報衛生部人才交流服務中心(以下簡稱衛生部人才中心)。
2.考區在2012年4月24日至5月8日之間,通過考務管理系統打印《試卷交接單》,用于試卷交接。
3.衛生部人才中心在2012年5月8日至5月18日之間組織發放試卷,考區須嚴格按照《試卷交接單》中的內容要求,與押運干警共同逐個開箱檢查,核對試卷袋數,并嚴格履行交接程序,落實保密措施,確保試卷安全。
四、考試實施籌備
1.考試實施前,考區須根據有關要求,認真做好應急預案;在組織實施本地區考試工作中,要按照考務規則明確的責權,積極做好考試準備工作,并于2012年4月20日之前將《考區考試辦公室設置一覽表》報衛生部人才中心。
2.考區、考點須對考務人員、監考人員進行認真培訓,使其了解有關規定,熟悉衛生考試的專業分類,掌握考試工作程序。
3.考試實施前,考點須通過考務管理系統打印《考試試室編排表》、《考試試室座位安排表》、《座位貼》,分別用于標識考試考場、試室及座位,并張貼在醒目位置。
4.考試實施期間,參與考試工作的人員必須遵守國家保密法的有關規定,嚴格按照考務規則履行主考、監考、巡考等工作職責,維護考場秩序,杜絕發生錯發考生試卷、漏收考生試卷和答題卡的情況。監考工作程序及考場指令可參考附件3。
五、考試專用物品的回收與銷毀
(一)紙筆考試
1.根據《國家醫學統一考試安全保密工作管理辦法實施意見》(衛辦發〔2009〕65號)的有關規定,備用試卷啟封后,剩余的備用試卷和替換回的問題試卷,均應當在考點主考的監督下回封至已啟用的備用試卷袋內,并填寫《備用試卷回收單》。考試結束后須將已啟封和未啟封的備用試卷袋,核查清點無誤后,與回收的答題卡一起于考后48小時內運抵考區。
2.回收的答題卡須放置于防潮袋中,再封裝于答題卡(回收)袋;紙筆考試結束后,考點須將答題卡(回收)袋按照考場、試室的順序依次整理好后回收裝箱(請使用試卷專用箱)。
3.衛生部人才中心自2012年5月22日起派專人專車至考區,按照國家保密工作要求,與考區辦理答題卡、備用試卷回收的交接手續。
4.考試結束后,試卷銷毀工作由考區統一組織進行,在考試結束3周后將試卷、人機對話考試各場次密碼封全部銷毀,并填寫《考試物品銷毀記錄單》,于2012年6月22日前傳真至衛生部人才中心備案。
(二)人機對話考試
1.每批次考試結束后,考點將考生的答題信息備份光盤、備用光盤、USBKEY(第二批次回收)及裝訂成冊的考場情況記錄單等人機對話考試專用物品按照考場順序封裝(物品清單和封裝要求在考務系統中下載),在考后48小時內,派專人交至考區。
2.考區在回收各考點人機對話考試專用物品時,須認真清點核對各類物品,嚴格履行交接手續。回收完成后,可通過機要郵寄或專用運送的方式交衛生部人才中心(物品清單和封裝要求在考務系統中下載)。
3.每批次考試結束24小時內,在得到考區確認上傳數據完整無誤的通知后,各考點務必監督人機對話考試機構系統管理員刪除所有考試相關數據。
六、讀卡評分及違紀處理
1.衛生部人才中心將在考試結束后實行集中統一讀卡,具體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2.為確保讀卡評分工作的順利進行,各考區須在2012年6月10日前將考生數據修正信息報衛生部人才中心。
3.各考區、考點須在規定的時間內完成對違紀情況的處理,即各考點自2012年6月1日起,將違紀人員信息錄入考務管理系統,考區須在6月15日之前完成考務管理系統中本考區內違紀人員處理情況的審核,并將違紀人員處理意見以正式文件上報至衛生部人才中心,確保上報文件中的違紀考生信息與考務系統內信息的一致性。
七、成績發布
1.衛生部人才中心將于考后2個月內在中國衛生人才網(www.21wecan.com)公布考試成績,考生可憑本人準考證號和有效證件號進行成績查詢。
2.衛生部人才中心將以考區為單位寄送考試成績單,由考區下發至考點,務請各級衛生考試管理機構在收到成績單后盡快發放至考生手中,具體寄送時間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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