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衛生局,省直各部門(單位),各大企業,各高等院校:
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于2012年度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人社廳發〔2011〕110號)、衛生部人才交流服務中心《關于2012年度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考務工作計劃的通知》(衛人才發〔2011〕170號)及有關考試考務工作的要求,現將2012年度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考務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考試時間和專業設置
(一)考試時間
2012年度臨床醫學(專業代碼為301至360)以及中藥學初級(士)、初級(師)、中級(專業代碼為102、202、367)、中醫護理學初級(師)、中級(專業代碼為204、374)等65個專業的 “基礎知識”、“相關專業知識”、“專業知識”和“專業實踐能力”4個科目的考試,均采用人機對話的方式進行;其他52個專業的4個科目考試仍采用紙筆作答方式進行考試。其中采用人機對話方式進行考試的具體安排如下:
考試科目 |
考試日期和時間 | |
基礎知識 |
5月19、20、26、27日 |
8:30-10:00 |
相關專業知識 |
11:00-12:30 | |
專業知識 |
14:00-15:30 | |
專業實踐能力 |
16:30-18:00 |
采用紙筆作答方式進行考試的具體安排如下:
考試科目 |
考試日期和時間 | |
基礎知識 |
5月19日 |
9:00-11:00 |
相關專業知識 |
14:00-16:00 | |
專業知識 |
5月20日 |
9:00-11:00 |
專業實踐能力 |
14:00-16:00 |
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專業目錄詳見附件1。
(二)成績管理
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相應專業各科目成績實行兩年為一個周期的滾動管理辦法,在連續兩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同一專業4個科目的考試,可取得該專業資格證書。對不同專業(含主亞專業)之間各科目的考試合格成績,不得作為同一專業合并計算。2011年度已通過部分科目考試的人員,2012年度報考時須使用原檔案號。因檔案號未填寫或填寫錯誤導致2011年、2012年的考試合格成績無法合成的,由本人承擔相應責任。對單科考試合格成績在有效期限內,因工作變動等原因,到異地參加本專業剩余科目考試并合格的,由流入地考試機構進行數據合成統計,并由當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核發該專業資格證書。
二、報名條件
(一)凡符合衛生部、人事部印發的《臨床醫學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暫行規定》(衛人發〔2000〕462號)和《預防醫學、全科醫學、藥學、護理、其他衛生技術等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暫行規定》(衛人發〔2001〕164號)中報名條件的人員,均可報名參加相應級別和專業類別的考試(報名條件詳見附件2)。
(二)按照《關于加強城市社區衛生人才隊伍建設的指導意見》(國人部發〔2006〕69號)和《中共山東省委山東省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強農村衛生工作的決定》(魯發〔2003〕3號)的有關規定,凡到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和鄉鎮衛生院工作的醫師、護師,可提前一年參加全國衛生技術中級資格的全科醫學、社區護理專業類別的考試。
(三)報名參加2012年度衛生專業技術資格各級別考試的人員,其學歷取得時間和從事本專業工作年限均截止到2011年12月31日。報名條件中有關專業學歷或學位的規定,是指國家教育和衛生行政部門認可的正規院校畢業學歷或學位。
(四)凡報考《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專業目錄》中專業代碼為301至365專業的人員,應具有相應專業執業醫師資格,并在報名時提交相應專業執業醫師資格證書。因工作崗位變動,需報考現崗位專業類別的人員,其從事現崗位專業工作時間須滿2年。
(五)香港、澳門、臺灣居民參加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的,按照《關于做好香港、澳門居民參加內地統一舉行的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國人部發〔2005〕9號)和《關于向臺灣居民開放部分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國人部發〔2007〕78號)規定執行。
(六)軍隊衛生人員參加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有關問題,另行通知。
三、報名與資格審查
(一)2012年度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一律通過網上報名。考試報名統一使用《全國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報名信息管理系統》。考生可自2011年12月20日-2012年1月8日登錄中國衛生人才網(www.21wecan.com)進行報名。所有報名考生須按照網上報名流程如實填寫、提交本人報考信息并上傳照片,下載《2012年度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申報表》(附件3),簽字并經所在單位初審合格蓋章后,按屬地化管理原則集中到各市人事考試中心指定確認地點繳費、辦理確認手續。確認時間為:2011年12月21日-2012年1月15日。
確認和審核時應提供證件原件及有效證明材料,包括:
1、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證明;
2、單位簽署報考意見并蓋章的《2012年度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申報表》;
3、考生本人畢業證或學位證書;
4、報考中級資格還須提供初級資格證書或執業醫師證書。
考生報錯專業和科目的,須于2月1日-21日提出修改申請。各地各報名點務必提醒考生注意正確填報專業代碼,以防耽誤考生的正?荚。由于自身原因報錯級別、專業或填錯個人信息而不能正常參加考試的,由本人承擔相應責任。
(二)報考人員經各設區的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衛生部門進行資格審核后,報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衛生廳復核。各市要嚴格報名條件,認真審核報考資格和有關證件,嚴把審查、審核關,并按規定簽署意見,加蓋印章等,務必于2012年1月20日前將考生報考資格全部審查完畢,以確保衛生考試報名工作順利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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