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宿松縣2013年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工作的通知:
一、凡符合衛生部、原人事部《臨床醫學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暫行規定》(衛人發〔2000〕462號)和《預防醫學、全科醫學、藥學、護理、其他衛生技術等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暫行規定》(衛人發〔2001〕164號)中報名條件的人員,均可報名參加相應級別和專業類別的考試。
二、報名參加2013年度衛生專業技術資格各類別考試的人員,其學歷取得時間和從事本專業工作年限均截止2012年12月31日。報名條件有關專業學歷或學位的規定,是指國家教育和衛生行政部門認可的正規院校畢業學歷或學位。
自學考試、各類高等學校的遠程教育(廣播電視教育、函授教育、網絡教育等)、學歷文憑考試試點學校舉辦醫學類專業、相關醫學類專業、藥學類專業的學歷教育,參加衛生類相應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報名,按照教育廳、衛生廳《轉發的通知》(教秘〔2002〕[558號)有關規定執行。中等醫藥衛生專業學歷教育參加衛生類相應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報名,按照衛生廳、教育廳《關于加強我省中等醫學教育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衛科秘〔2003〕122號)有關規定執行。
三、凡報考《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專業目錄》中專業代碼為301至365專業的人員,應具有相應專業執業醫師資格。因工作崗位變動,需報考現崗位專業類別的人員,其從事現崗位專業工作時間須滿2年。
四、臨床醫學(專業代碼為301至360)以及中藥學初級(士)、初級(師)、中級(專業代碼分別為102、202、367)、中醫護理學初級(師)、中級(專業代碼分別為204、374)等65個專業“基礎知識”、“相關專業知識”、“專業知識”和“專業實踐能力”4個科目的考試,均采用人機對話的方式進行。其它52個專業的4個科目仍采用紙筆作答方式進行考試醫`學教育網搜集整理。
五、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相關專業科目成績實行2年為1個周期的滾動管理辦法,在連續2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同一個專業4個科目的考試,可取得該專業資格證書。對不同專業(含主亞專業)之間各科目的考試合格成績,不得作為同一專業合并計算。已參加衛生專業技術資格部分專業考試的人員,在規定的時限內報名參加剩余科目考試時必須使用原檔案號。對單科考試合格成績在有效期限內,因工作變動等原因,到異地參加本專業剩余科目考試并合格的,由最終考試地區進行數據合成統計,并由該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核發該專業資格證書。
六、考試報名統一采用考生網上報名方式進行。自2012年12月28日至2013年1月16日,考生可登錄中國衛生人才網(www.21wecan.com)進行網上報名(必須同時上傳照片);各考生在2013年1月18日前到人力資源部進行現場確認工作,現場確認時考生須提交申報表(附件1)及相關證明材料復印件,并出示證明材料原件。
七、采用人機對話方式進行考試的具體時間安排如下:
采用紙筆作答方式進行考試的具體安排如下:
具體機考專業的考試時間安排由衛生部人才交流服務中心根據報名情況另行通知。
八、報考中、初級資格考試,須提交下列證件及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證》復印件;
2.《2013年度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申報表》;
3.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原件;
4.凡報考《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專業目錄》中專業代碼在301至365專業的人員,須提交相應專業執業醫師資格證書和注冊證書。
5.網上報名可由考生本人通過攝像頭采集照片或經考點同意由考點集中采集照片(照片要求:①上傳照片必須為考生本人近期正面免冠證件照,務必保證照片清晰、可辨認,其他如生活照、視頻捕捉、攝像頭所攝等照片一律不予審核;除軍人外其他報名人員不得著制式服裝拍照;女性不得穿背帶式服裝拍照。②照片大小為一寸或小二寸,格式為jpg,文件大小必須在15kb—30 kb之間;③頭部占照片尺寸的2/3,白色背景邊框;④面部正面頭發不得過眉,露雙耳,常帶眼鏡的考生應配戴眼鏡,不得佩戴首飾) .
6.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證書、聘書。
7.已參加2012年度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者,須提交考試成績單復印件。
九、收費標準
2013年衛生專業資格考試報名考務費等收費標準仍按省物價局皖價費〔2001〕415號文件執行(初級:50元/科,中級:70元/科)。
北京 | 天津 | 上海 | 江蘇 | 山東 |
安徽 | 浙江 | 江西 | 福建 | 深圳 |
廣東 | 河北 | 湖南 | 廣西 | 河南 |
海南 | 湖北 | 四川 | 重慶 | 云南 |
貴州 | 西藏 | 新疆 | 陜西 | 山西 |
寧夏 | 甘肅 | 青海 | 遼寧 | 吉林 |
黑龍江 | 內蒙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