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2013年衛生專資格考試惠州考點報名須知:
一、報名點設置:
2013年度全國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的紙筆考試時間為2013年5月18、19日,人機對話考試時間為5月18、19、25、26日。廣東考區惠州考點分別在惠城區、惠陽區、惠東縣、博羅縣、龍門縣、大亞灣區衛生局、仲愷高新區宣教文衛辦和市直各醫療衛生單位設置報名點。中央、省屬、市屬單位、社會醫療機構的考生按屬地管理原則到工作單位所在地衛生局報名點報名。在惠城區內的中央、省屬、市屬醫療單位和社會醫療機構的考生到市衛生局人事科報名(報名地點:江北富民路10號惠州衛生大樓11樓市衛生局人事科)。
二、報名時間:
1、考生網上報名時間:2012年12月28日至2013年1月16日止。登錄中國衛生人才網(www.21wecan.com.cn)進行網上報名并打印《2013年度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申報表》。
2、各報名點網上報名現場確認時間:2013年1月4~26日(節假日除外)。在惠城區內的中央、省屬、市屬醫療單位和社會醫療機構的考生到市衛生局人事科辦理網上報名現場確認時間為2013年1月14~25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均可辦理網上報名現場確認手續。網上報名現場確認截止時間為2013年1月25日下午5:30.
三、報考條件:
凡符合衛生部、人事部印發的《臨床醫學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暫行規定》(衛人發[2000]462號)和《預防醫學、全科醫學、藥學、護理、其他衛生技術等專業資格考試暫行規定》(衛人發[2001]164號)中的報名條件的人員,均可報名參加相應級別的考試。
衛人發[2001]164號文件規定:參加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的人員,是指在經國家有關部門批準的醫療衛生機構內從事醫療、預防、保健、藥學、護理、其他衛生技術專業工作的人員。
(一)報考人員應具備下列基本條件: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憲法和法律;
2、具備良好的醫德醫風和敬業精神。
(二)報考藥學、護理、其他衛生技術等專業初級資格者,除應具備上述基本條件外,還必須具備相應的學歷資歷。
報考藥(技)士者,需具備相應專業中專以上學歷。
報考藥(護、技)師者,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中專畢業,擔任藥(護、技)士工作滿5年;
2、大專畢業,見習期滿1年后,從事專業技術工作滿2年;
3、符合報名條件的應屆本科以上畢業生。
臨床醫學、預防醫學、全科醫學的初級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已與執業醫師資格考試并軌,不屬本次考試范疇。
(三)報考衛生專業中級資格的人員,除具備(一)所規定的條件外,還必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取得相應專業中專學歷,受聘擔任醫(藥、護、技)師職務滿7年;
2、取得相應專業大專學歷,從事醫(藥、護、技)師工作滿6年;
3、取得相應專業本科學歷,從事醫(藥、護、技)師工作滿4年;
4、取得相應專業碩士學位,從事醫(藥、護、技)師工作滿2年;
5、取得相應專業博士學位醫`學教育網搜集整理。
報名條件中有關學歷或學位的規定,是指國家教育和衛生行政部門認可的正規院校畢業的學歷或學位。根據省衛生廳粵衛辦函[2005]261號《關于學歷教育有關問題的復函》,“按照教育部、衛生部有關規定,2002年10月31日以后入學的成人高等教育舉辦的醫學類專業、相關醫學類專業、藥學類專業的學歷教育,自學考試和各類高等學校遠程教育舉辦的相關醫學類專業、藥學類專業的學歷教育不能作為衛生類執業資格考試報名的學歷依據。”省衛生廳《關于跨省醫學類中等學歷認定問題的復函》(粵衛函[2005]217號)已明確,“凡持有省外高、中等醫學類教育學歷的畢業生,須提供廣東省教育廳學歷認證中心出具的有效學歷證書的鑒定證明,才能作為參加我省執業資格考試報名和職稱評定的學歷依據。”凡持省外高、中等醫學類教育學歷,或省內計劃外招生的學歷,需到廣東省高教廳做學歷鑒定者,要填寫《報名申請》(附件3)方給予辦理網上報名現場確認手續。如報考者未能在2013年2月22日考點上傳考區報名數據前向考點提交有效學歷證書的鑒定證明,則不符合報考條件,視為自動放棄報名考試資格,由考點給予拒絕報名考試處理。
學歷取得時間和從事本專業工作年限均截止到2012年12月31日。有關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取得學歷前后從事本專業工作時間的總和。符合報考條件的人員,不受單位性質和戶籍的限制,均可根據本人所從事的工作選擇報考相應專業類別。報名人員必須是在有關部門批準的醫療衛生機構內從事醫療、預防、藥學和其他衛生技術專業工作的人員。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請參加臨床醫學、預防醫學、全科醫學、藥學、護理、技術專業技術資格的考試:
1、醫療事故責任者未滿3年;
2、醫療差錯責任者未滿1年;
3、受到行政處分者在處分期內;
4、偽造學歷或考試期間有違紀行為未滿2年;
5、省級衛生行政部門規定的其他情形。
(五)因工作崗位變動,需報考現崗位專業類別的人員,其從事現崗位專業工作時間須滿2年。
(六)已實施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的醫療機構之醫師須取得該培訓合格證書。
(七)報考上一級別工作崗位專業類別的,應具有下一級別相關專業技術資格證書。對現崗位有準入資格要求的專業,在報名時應同時提交準入資格證明文件。報考主治(主管)醫師者,需提交相同類別《執業醫師資格證書》、《執業醫師注冊證書》、《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合格證》;報考護理師者,需提交《執業護士資格證書》、《執業護士注冊證》。
(八)已參加過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的人員,報名時須提交由衛生部人才交流服務中心統一印發的上年度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的成績單原件和復印件、檔案號等。不管成績是否及格,報名時都必須使用原檔案號。如果沒有按規定提交原成績單或檔案號,造成無法考試或合并成績的,由考生自行負責。
(九)根據《關于加強城市社區衛生人才隊伍建設的指導意見》(國人部發[2006]69號)有關規定,凡到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工作的醫師、護師,可提前一年參加全國衛生專業技術中級資格的全科醫學、社區護理專業類別的考試醫`學教育網搜集整理。
(十)從中央部委、外省(市)和軍隊,通過組織調動、轉業安置或個人自主來粵工作的專業技術人員,其在省外(軍隊)通過人事部門授權的評委會評審(或國家規定的考試)獲得的專業技術資格,可作為報名考試的有效依據。其在省外經評審取得的相關的專業技術資格,須按《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省外來粵人員高級專業技術資格確認的暫行辦法》(粵人社發〔2010〕306號)經確認取得我省相應的專業技術資格,方可作為報考高一檔次衛生專業技術資格的有效依據。
(十一)香港、澳門居民申請參加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可按照就近原則在內地考區報名參加考試。報名時應向當地考試報名機構提交本人身份證明,教育部(國家教委)認可的相應專業學歷或學位證書,以及在醫療衛生機構從事相關專業工作年限的證明。
四、報名程序:
第一步網上報名
2012年12月28日—2013年1月16日,考生自行登錄中國衛生人才網(http://www.21wecan.com.cn),根據報名須知在網上填寫個人報名信息,按要求上傳照片,打印《2013年度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申報表》,并在申報人員簽名欄簽名。如報考人員未上傳照片,則必須補上傳照片后,再辦理現場確認手續。
第二步提交資料
2013年1月4日至2013年1月26日(節假日除外),報名者提交:①本人身份證、畢業證書或學位證書、或學歷證書鑒定證明、資格證書(2000年以前取得初級資格的,需提供原資格證書)及單位聘書的原件及復印件(畢業證書復印件需注明鋼印全稱);②申報主治或主管醫師者選考代碼在301—365的人員需提交相同類別《執業醫師資格證書》、《執業醫師注冊證書》、《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合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③報考護理師和主管護理師者,需提交執業護士資格證和注冊證原件及復印件;④報考初級資格、且無聘書者,需提供與用人單位簽訂的合同書及上崗證原件及復印件。⑤《2013年度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申報表》各欄目內容須經所在單位人事部門或檔案存放單位(市、縣人才交流中心)核實并加蓋印章方為有效;⑥參加過2012度年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者須提交2012年的考試成績單原件及復印件;⑦社會醫療機構人員報考,需提交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副本原件及復印件;⑧本人近期免冠小二寸彩色照片2張。
第三步網上報名現場確認(資格審核)
報名點審核:上述①、②、③、④項原件和復印件,確認無誤后收取復印件,審核人必須在復印件上簽名并蓋人事部門印章。無審核人簽名的復印件無效。重點審核學歷(是否是國家承認的學歷,是否是衛生專業等)、受聘從事相應工作年限(聘書有涂改者不予受理,偽造聘書者,取消報考資格)。凡符合報名條件的,經辦人員要在申報表上簽署同意報名的意見,并辦理報名手續;對不符合報名條件的,不予辦理報名手續。在考點進行資格審核前,考生的畢業證書、聘書及合同書原件由報名點暫時保存,如考點對報考者的畢業證書或聘書有疑問,將通知報名點統一將證書原件送考點審核。考點資格審核結束后,各報名點可將上述證書原件退回報考者。各報名點確認報名材料完畢后,須從報名系統打印一份人員名冊,報名材料按名冊順序排好并用鉛筆把序號寫在報名表左上角后報考點審核。
第四步交費
報名點通知符合報考條件人員交納考務費。
第五步考點審核考生報考資格
①2013年1月28至31日,各報名點將考生所有報名資料集中送惠州考點審核考生報考資格;②2013年1月28-2月8日惠州考點對報考者報考資格有疑問的,將通知報名點補送有關原始資料;③惠州考點將不具備報考資格人員名單通知報名點,再由報名點通知到個人;④拒絕不符合報考條件人員的網上報名信息;⑤2013年2月22日惠州考點上傳考區報名數據。
五、打印準考證
自2013年4月25日起,考生可登陸中國衛生人才網打印準考證,截止時間為2013年5月26日。
六、考試科目、考試時間
(一)紙筆考試時間:
日 期 | 科 目 | 考 試 時 間 |
5月18日 | 基礎知識 | 9:00-11:00 |
相關專業知識 | 14:00-16:00 | |
5月19日 | 專業知識 | 9:00-11:00 |
專業實踐能力 | 14:00-16:00 |
(二)人機對話考試時間
日 期 | 科 目 | 考 試 時 間 |
5月18、19、 25、26日 |
基礎知識 | 8:30-10:00 |
相關專業知識 | 11:00-12:30 | |
專業知識 | 14:00-15:30 | |
專業實踐能力 | 16:30-18:00 |
七、考試方式
1、從2003年度起,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各科目考試成績實行兩年為一個周期的滾動管理辦法。即每個考試科目成績有效期為2年,考生必須在連續2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4個科目的考試,方可取得資格證書。
2、臨床醫學(專業代碼為301至360)以及中藥學初級(士)、初級(師)、中級(專業代碼分別為102、202、367)、中醫護理學初級(師)、中級(專業代碼分別為204、374)等65個專業的基礎知識、相關專業知識、專業知識、專業實踐能力4個科目實行人機對話考試,其他52個專業的基礎知識、相關專業知識、專業知識、專業實踐能力4個科目的考試均采用紙筆作答方式進行考試。考生應考時,需攜帶鋼筆或圓珠筆(黑色或藍色墨水)、2B鉛筆、橡皮擦。
八、開考專業及代碼
(一)初級(士)考試專業:101藥學、002中藥學、103口腔醫學技術、104放射醫學技術、105臨床醫學檢驗技術、106病理學技術、107康復醫學治療技術、108營養、109理化檢驗技術、110微生物檢驗技術、111病案信息技術。
(二)初級(師)考試專業:201藥學、202中藥學、203護理學、204中醫護理學、205口腔醫學技術、206放射醫學技術、207臨床醫學檢驗技術、208病理學技術、209康復醫學治療技術、210營養、211理化檢驗技術、212微生物檢驗技術、213病案信息技術、214輸血技術,215神經電生理(腦電圖)技術
(三)中級考試專業:301全科醫學、302全科醫學(中醫類)、303內科學、304心血管內科學、305呼吸內科學、306消化內科學、307腎內科學、308神經內科學、309內分泌學、310血液病學、311結核病學、312傳染病學、313風濕與臨床免疫學、314職業病學、315中醫內科學、316中西醫結合內科、317普通外科學、318骨外科學、319胸心外科學、320神經外科學、321泌尿外科學、322小兒外科學、323燒傷外科學、324整形外科學、325中醫外科學、326中西醫結合外科、327中醫肛腸科學、328中醫骨傷學、329中西醫結合骨傷科、330婦產科學、331中醫婦科學、332兒科學、333中醫兒科學、334眼科學、335中醫眼科學、336耳鼻咽喉科學、337中醫耳鼻喉科學、338皮膚與性病學、339中醫皮膚與性病學、340精神病學、341腫瘤內科學、342腫瘤外科學、343腫瘤放射治療學、344放射醫學、345核醫學、346超聲波醫學、347麻醉學、348康復醫學、349推拿(按摩)學、350中醫針灸學、351病理學、352臨床醫學檢驗學、353口腔醫學、354口腔內科學、355口腔頜面外科學、356口腔修復學、357口腔正畸學、358疼痛學、359重癥醫學、360計劃生育、361疾病控制、362公共衛生、363職業衛生、364婦幼保健、365健康教育、366藥學、367中藥學、368護理學、369內科護理、370外科護理、371婦產科護理、372兒科護理、373社區護理、374中醫護理、375口腔醫學技術、376放射醫學技術、377核醫學技術、378超聲波醫學技術、379臨床醫學檢驗技術、380病理學技術、381康復醫學治療技術、382營養、383理化檢驗技術、384微生物檢驗技術、385消毒技術、386心理治療、387心電學技術、388腫瘤放射治療技術、389病案信息技術、390輸血技術、391神經電生理(腦電圖)技術。
九、收費標準:
按省物價局、省財政廳《轉發國家計委、財政部關于全國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收費標準的通知》(粵價[2001]319號)文執行。
初級資格考務費收費標準為每人每科50元,4科共200元。
中級資格考務費收費標準為每人每科70元,4科共280元。
附件:1.2013年度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惠州考點相片
2.同志報名申請
3.2013年度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惠州考點報名資料裝訂順序
2012年12月25日
北京 | 天津 | 上海 | 江蘇 | 山東 |
安徽 | 浙江 | 江西 | 福建 | 深圳 |
廣東 | 河北 | 湖南 | 廣西 | 河南 |
海南 | 湖北 | 四川 | 重慶 | 云南 |
貴州 | 西藏 | 新疆 | 陜西 | 山西 |
寧夏 | 甘肅 | 青海 | 遼寧 | 吉林 |
黑龍江 | 內蒙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