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醫療衛生單位:
為做好2013年度衛生專業技術資格報名考試工作,確保報名考試順利完成,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網上報名
2012年12月28日至2013年1月16日,考生可登陸中國衛生人才網(www.21wecan.com)進行網上報名。
二、時間安排
1、各醫療衛生單位于2013年1月14日前報送考生材料至南海區衛生和人口計劃生育局人事科。
2、2013年1月15日至1月25日為南海區現場確認時間。
3、2013年1月21日前局人事科將不符合報考要求的材料反饋給有關單位,請于1月25日前補充完畢交回。
4、為確保報名工作順利開展,請各單位認真審核報名材料并依時報送,逾期報送的不予受理。
三、報名材料排列順序及裝訂要求
第一頁:《2013年度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申報表》一份(由考生自行在網報系統打印)。
要求:(1)考生上傳的照片須符合證件照的要求,照片務必要清晰;(2)考生必須在“申報人簽名”處親筆簽名;(3)現場審核人員須在“現場審核人員簽名”處親筆簽名;(4)單位人事部門或檔案存放單位需在審查意見欄填寫意見和蓋章;上述欄目不得缺項。
第二頁:身份證復印件及相片頁。
要求:(1)身份證須復印正反面,遺失身份證的須有臨時身份證且在有效期內,將臨時身份證及回執同時復印;(2)照片為近期大一寸彩色免冠照2張,并張貼在身份證頁的空白處。
第三頁:畢業證書及學位證書復印件。
要求:1.畢業證書復印件的內容應與《申報表》上所填信息一致;(2)專升本學歷應同時提交專科畢業證書及本科畢業證書復印件。
第四頁:《資格證書》復印件。
要求:(1)復印件須含照片頁和個人信息頁;(2)報考類別應與《資格證書》類別一致。
第五頁:《醫師執業證》、《護士執業證》復印件。
要求:(1)復印件須含照片頁和注冊信息頁;(2)執業證中的執業地點必須與《申報表》上的工作單位一致醫學|教育網整理。
第六頁:已實施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的醫療機構的醫師需提供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合格證書復印件。
第七頁:去年參加過考試的考生須提交成績單復印件;
第八頁:其他材料(聘書、相關證明等)。
材料必須按上述順序分兩部分裝訂,《申報表》和身份證復印件頁(貼相片)用訂書釘訂在一起;其它材料按畢業證、資格證、執業證、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合格證書、成績單、聘書等順序用訂書釘訂在一起,然后將兩部分材料用回形針夾好(務必不要用訂書釘)。
四、收費標準
按照廣東省物價局、省財政廳《轉發國家計委、財政部關于全國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收費標準的通知》粵價【2001】319號規定執行,初級資格報考每科50元,中級資格報考每科70元。
附件:1. 2013年度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報考條件及資料要求
2. 2013年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報名情況統計表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附件1:2013年度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報考條件及資料要求
凡符合《臨床醫學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暫行規定》(衛人發〔2000〕462號)及《預防醫學、全科醫學、藥學、護理、其他衛生技術等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暫行規定》(衛人發〔2001〕164號)中報名條件的人員,均可報名參加相應級別和專業類別的考試。
一、報名條件
(一)基本條件: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憲法和法律;
2.具備良好的醫德醫風和敬業精神。
(二)報考藥學、護理、其他衛生技術等專業初級資格者,除應具備上述基本條件外,還必須具備相應的學歷資歷。
報考藥(技)士者,需具備相應專業中專以上學歷。
報考藥(護、技)師者,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中專畢業,擔任藥(護、技)士職務滿5年;
2.大專畢業,見習期滿1年后,從事專業技術工作滿2年;
3.符合報名條件的應屆本科以上畢業生。
根據《執業醫師法》的有關規定,臨床醫學、預防醫學、全科醫學的初級專業技術資格考試,不屬本次考試范疇。
根據《護士執業資格考試辦法》的規定,護理學初級(士)專業技術資格考試,不屬本次考試范疇。
(三)報考衛生專業中級資格的人員,除具備(一)所規定的條件外,還必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取得相應專業中專學歷,受聘擔任醫(藥、護、技)師職務滿7年;
2.取得相應專業大專學歷,從事醫(藥、護、技)師工作滿6年;
3.取得相應專業本科學歷,從事醫(藥、護、技)師工作滿4年;
4.取得相應專業碩士學位,從事醫(藥、護、技)師工作滿2年;
5.取得相應專業博士學位。
報名參加2013年度衛生專業技術資格各級別考試的人員,其學歷取得時間和從事本專業工作年限均截止2012年12月31日。報名條件中有關專業學歷或學位的規定,是指國家教育和衛生行政部門認可的正規院校畢業的學歷或學位。
(四)其他相關規定
1.報名人員可根據本人所從事的專業工作,在《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專業目錄》中選擇報考相應專業類別。
2.按照《關于加強城市社區衛生人才隊伍建設的指導意見》(國人部發【2006】69號)有關規定,凡到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工作的醫師、護師,可提前一年參加全國衛生技術中級資格的全科醫學、社區護理專業類別的考試。
3.通過單位調入、軍隊轉業安置或個人來粵自主創業擇業的專業技術人員,其在省外經參加國家規定的統一考試(或通過人事部門授權的評委會評審)取得的專業技術資格,可作為報名考試的有效依據。
4.按照《關于做好香港、澳門居民參加內地統一舉行的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國人部發〔2005〕9號)和《關于向臺灣居民開放部分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國人部發〔2007〕78號)規定,符合報考條件的香港、澳門、臺灣居民可報名參加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香港、澳門、臺灣居民申請參加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可按照就近原則在內地考區報名參加考試。報名時應向當地考試報名機構提交本人身份證明,教育部(國家教委)認可的相應專業學歷或學位證書,以及在醫療衛生機構從事相關專業工作年限的證明。
5.因工作崗位變動,需報考現崗位專業類別的人員,其從事現崗位專業工作時間須滿2年。
6.對符合報考條件的人員,不受單位性質和戶籍的限制,均可根據本人所從事的工作選擇報考專業類別參加考試。
7.對單科考試成績在有效期限內,因工作變動等原因,到異地參加本專業未考科目的考試并成績合格的考生,由該地區進行數據合成統計,并由當地人事部門核發該專業資格證書。
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參加2013年度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
(1)醫療事故責任者未滿3年;
(2)醫療差錯責任者未滿1年;
(3)受到行政處分者在處分期內;
(4)偽造學歷或考試期間有違紀行為未滿2年;
(5)省衛生廳規定的其它情形。
二、資料要求
第一頁:《2013年度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申報表》一份(由考生自行在網報系統打印)。
要求:1.考生上傳的照片須符合證件照的要求,各報名點要把好相片質量關,照片務必要清晰;2.考生必須在“申報人簽名”處親筆簽名;3.現場審核人員須在“現場審核人員簽名”處親筆簽名;4.單位人事部門或檔案存放單位需在審查意見欄填寫意見和蓋章;上述欄目不得缺項。
第二頁:身份證復印件及相片頁。
要求:1.身份證須復印正反面,遺失身份證的須有臨時身份證且在有效期內,將臨時身份證及回執同時復印;2.照片為近期大一寸彩色白底免冠照2張,并張貼在身份證頁的空白處。
第三頁:畢業證書及學位證書復印件。
要求:1.畢業證書復印件的內容應與《申報表》上所填信息一致;2.專升本學歷應同時提交專科畢業證書及本科畢業證書復印件。
第四頁:《資格證書》復印件。
要求:1.復印件須含照片頁和個人信息頁;2.報考類別應與《資格證書》類別一致。
第五頁:《醫師執業證》、《護士執業證》復印件。
要求:1.復印件須含照片頁和注冊信息頁;2.執業證中的執業地點必須與《申報表》上的工作單位一致。3、《醫師執業證》、執業范圍必須與申報專業一致。
第六頁:已實施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的醫療機構的醫師需提供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合格證書復印件。
第七頁:去年參加過考試的考生須提交成績單復印件;
第八頁:其他材料(聘書、相關證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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