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2007年度全國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的通知
滬衛考辦[2006]3號
各區縣衛生局、人事局、申康醫院發展中心、各有關大學及單位:
根據人事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于2007年度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國人廳發〔2006〕151號)文件精神,經上海市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領導小組同意,現將本市2007年度全國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考試科目和專業設置 各考試專業設基礎知識、相關專業知識、專業知識、專業實踐能力4個科目。各科目考試范圍及對考生應掌握知識的具體要求詳見《全國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大綱》。
二、申報條件 根據衛生部、人事部印發《臨床醫學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暫行規定》(衛人發[2000]462號)和《預防醫學、全科醫學、藥學、護理、其他衛生技術等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暫行規定》(衛人發[2001]164號)有關規定,經國家有關部門批準的醫療衛生機構內從事醫療、預防、保健、藥學、護理、其他衛生專業技術工作的人員。凡符合下列報名條件者,均可報名。
(一)衛生初級(藥、護、技)
1、士類:取得衛生類中專學歷,從事本專業工作滿1年;取得衛生類大專學歷,從事本專業工作滿1年。
2、師類:
(1)取得衛生類中專學歷,擔任藥、護、技士職務滿5年;
(2)取得衛生類大專學歷,從事本專業工作滿3年;
(3)取得衛生類本科學歷,從事本專業工作滿1年;
(4)取得衛生類研究生學歷和碩士學位,從事本專業工作滿1年。
(二)衛生中級(醫、藥、護、技)
1、取得衛生類中專學歷,受聘擔任醫、藥、護、技師等工作滿7年;
2、取得衛生類大專學歷,從事醫、藥、護、技師等工作滿6年;
3、取得衛生類本科學歷,從事醫、藥、護、技師等工作滿4年;
4、取得衛生類研究生學歷和碩士學位,從事醫、藥、護、技師等工作滿2年;
5、取得衛生類研究生學歷和博士學位。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報參加衛生專業技術職務資格的考試:
1、醫療事故責任者未滿3年;
2、醫療差錯責任者未滿1年;
3、受到行政處分者在處分時期內;
4、偽造學歷或考試期間有違紀行為未滿2年;
5.本市衛生行政部門規定的其它情形。
(四)按照《關于加強城市社區衛生人才隊伍建設的指導意見》(國人部發[2006]69號)有關規定,凡到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工作的醫師、護師,可提前一年參加全國衛生技術中級資格的全科醫學、社區護理專業類別的考試。
(五)有關問題的說明:
1、從2007年度起,《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專業目錄》(見附件一)中初級資格將增加病案信息技術專業(初級士為012、初級師為025)2個級別;中級資格將增加全科醫學(中醫類、027)、社區護理(096)、病案信息技術(112)3個專業類別;中級資格將取消原腫瘤學(063)1個專業類別,在2006年度未通過腫瘤學專業考試的人員,可根據實際工作選擇報考腫瘤內科學、腫瘤外科學或者腫瘤放射治療學專業。
2、申報條件中第(四)條規定是指已被社區衛生機構正式聘用的醫師、護師,提前一年申報專業必須是全科醫學(026)、全科醫學(中醫類)(027)和社區護理(096)三個專業,申報其他專業,不參照該項規定。
3、申報條件中有關學歷的要求是指國家教育和衛生行政部門認可正規院校承認的學歷。取得證書年限計算截止日期為2006年12月31日前。
4、有關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取得國家教育和衛生行政部門認可正規院校的學歷前后從事本專業工作時間的總和。工作年限計算截止日期為2006年12月31日前。
5、香港、澳門居民申請參加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在申報時應向考試報名機構提交本人身份證明,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相應專業學歷或學位證書,以及在醫療衛生機構從事相關專業工作年限的證明。
6、符合申報條件的2006年度應屆畢業生可以申報參加2007年度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
7、申報參加護理專業初級(士)資格考試人員必須具有護理(含助產)專業中專或大專學歷。
8、因工作崗位變動,需申報現崗位專業類別的人員,其從事現崗位專業工作時間須滿兩年。
9、非本市戶籍考生,在本考區申報考試,須持有《上海市居住證》或《上海市暫住證》,并與本市醫療機構簽訂《勞動合同》或《聘用合同》。
10、在民營醫療機構中工作的衛生專業技術人員,申報時須提供《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
11、本年度,各科目仍然實行2年為一周期的滾動管理辦法,考生應在連續的2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同一專業4個科目的考試,方可取得該專業資格證書。對不同專業(含主亞專業)科目的考試合格成績,不得作為同一專業合并計算。
12、已參加過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的人員,再次報名時必須使用原檔案號。已通過部分科目考試的人員,在本年度報名時須提交《2006年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成績單》。
13、對單科考試合格成績在有效期限內,因工作變動等原因,到異地參加本專業剩余科目考試并合格的,由該地區進行數據合成統計,并由當地人事部門核發該專業資格證書。
轉帖于:衛生資格_考試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