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責編:酸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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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人機對話考試。全科醫學、臨床醫學(專業代碼為027至086)以及中藥學初級(士)、初級(師)、中級(專業代碼分別為002、014、093)、中醫護理學初級(師)、中級(專業代碼分別為016、100)的65個專業“基礎知識”、“相關專業知識”、“專業知識”和“專業實踐能力”4個科目的考試,均采用人機對話的方式進行。考試時間安排如下:
考試科目 | 考試日期和時間 | |
基礎知識 | 5月22、23、29、30日 | 8:30~10:00 |
相關專業知識 | 11:00~12:30 | |
專業知識 | 14:00~15:30 | |
專業實踐能力 | 16:30~18:00 |
(二)紙筆考試。其他51個專業的4個科目仍采用紙筆作答方式進行考試。考試時間安排如下:
考試科目 | 考試日期和時間 | |
基礎知識 | 5月22日 | 9:00~11:00 |
相關專業知識 | 14:00~16:00 | |
專業知識 | 5月23日 | 9:00~11:00 |
專業實踐能力 | 14:00~16:00 |
類 別 | 報考級別 | 報名條件 |
臨床醫學 預防醫學 全科醫學 藥學 護理 其他衛生技術 |
中級: 主治醫師 主管藥師 主管護師 主管技師 |
取得相應專業中專學歷,從事醫(藥、護、技)師職務滿7年。 取得相應專業大專學歷,從事醫(藥、護、技)師工作滿6年。 取得相應專業本科學歷,從事醫(藥、護、技)師工作滿4年。 取得相應專業碩士學位,從事醫(藥、護、技)師工作滿2年。 取得相應專業博士學位。 |
助級: 藥師 護師 技師 |
中專畢業,從事藥、護、技士工作5年以上。 大學專科畢業,見習1年期滿后,從事專業技術工作2年以上。 大學本科畢業見習1年期滿后。 研究生班結業或取得碩士學位。 | |
員級: 藥士 護士 技士 |
中專以上學歷。 | |
一、遵紀守法,恪守職業道德,身體健康。 二、醫療、預防、保健機構中的臨床醫學專業初級資格不參加本考試,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執業醫師法》的有關規定,參加國家執業醫師資格考試。取得執業助理醫師資格可聘任醫士職務;取得執業醫師資格可聘任醫師職務。 三、凡報考《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專業目錄》中專業代碼為027至091專業的人員,應具有相應專業執業醫師資格,并在報名時提交相應專業執業醫師資格證書。因工作崗位變動,需報考現崗位專業類別的人員,其從事現專業崗位工作時間須滿2年。 四、凡到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工作的醫師、護師,可提前一年參加全國衛生技術中級資格的全科醫學、社區護理專業類別的考試。 五、按照《護士條例》,凡符合以下條件之一,并在教學、綜合醫院完成8個月以上護理臨床實習的畢業生(包括2010年應屆畢業生),可報名參加護理初級(士)專業技術資格考試: 1.獲得省級以上教育和衛生主管部門認可的普通全日制中等職業學校護理、助產專業學歷; 2.獲得省級以上教育和衛生主管部門認可的普通全日制高等學校護理、助產專業專科學歷; 3.獲得國務院教育主管部門認可的普通全日制高等學校護理、助產專業本科以上學歷。 考生的報名資格由省、市級衛生行政部門負責審核,考試合格者由衛生部人才交流服務中心發給考試成績合格證明,作為申請護士執業注冊的有效證明。 六、報名參加2010年度衛生專業技術資格各級別考試(護理學初級〈士〉除外)的人員,其學歷取得日期和從事本專業工作年限均截止2009年12月31日。報名條件中有關專業學歷或學位的規定,是指國家教育和衛生行政部門認可的正規院校畢業學歷或學位。有關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取得正規學歷前后從事本專業工作時間的總和。 | ||
不符合報考條件人員 |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請參加臨床醫學專業技術資格的考試: 1.違反國家人事部3號令,在職稱考試部門組織的各類專業技術資格考試中替考、手機作弊等嚴重違紀違規在停考處罰期內的。 2.醫療事故責任者未滿3年。 3.醫療差錯責任者未滿1年。 4.不具備文件規定的學歷、資歷。 5.受到行政處分者在處分期內。 6.省衛生行政部門規定的其它情形。 |
四、考試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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