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地人事局、衛生局,省森工總局人事局、衛生局,省農墾總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衛生局,省政府各直屬有關單位人事(干部)處:
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于2010年度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人社廳發[2009]138號)精神,經與省衛廳協商,現將我省2010年度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工作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考試時間、科目和方式
(一)全科醫學、臨床醫學(專業代碼為027至086以及中藥學初級(士)、初級(師)、中級(專業代碼分別為002、014、093)、中醫護理學初級(師)、中級(專業代碼分別為016、100)的65個專業“基礎知識”、“相關專業知識”、“專業知識”和“專業實踐能力”4個科目的考試均采用人機對話的方式進行,其他51個專業的4個科目仍采用紙筆作答方式進行考試。
(二)采用人機對話方式進行考試的具體安排如下:
(三)采用紙筆作答方式進行考試的具體考試安排如下:
二、成績管理
(一)2010年度護理學(士,專業代碼003)各科目成績當年有效,不再進行滾動管理。自2011年起,報考該專業的考生須參加全國護士執業資格考試。請各地做好相關政策宣傳和解釋工作。
(二)除護理學(士,專業代碼003)以外的其他專業各科目考試成績實行兩年為一個周期的滾動管理辦法,在連續兩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同一專業4個科目的考試,可取得該專業資格證書。對不同專業(含主亞專業)之間各科目的考試合格成績,不得作為同一專業合并計算。已參加過衛生專業技術資格部分專業考試的人員,在規定的時限內報名參加剩余科目考試時必須使用原檔案號。
(三)對單科考試合格成績在有效期內,因工作變動等原因,到異地參加本專業剩余科目考試并合格的,由該地區進行數據合成統計,并由當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核發該專業資格證書。
三、報名條件和要求
(一)報名條件
1、凡符合《黑龍江省人事廳、黑龍江省衛生廳轉發衛人發[2000]462號和衛人發[2001]164號文件的通知》(黑人發[2001]150號)中規定的報名條件的人員(附件2),可根據本人所從事的專業工作,在《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專業目錄》(附件4)中選擇報考相應級別和專業類別的考試。
2、按照《關于加強城市社區衛生人才隊伍建設的指導意見》(國人部發[2006]69號)有關規定,凡到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工作的醫師、護師,可提前一年參加全國衛生技術中級資格的全科醫學、社區護理專業類別的考試。
3、按照《護士條例》,凡符合以下條件之一,并在教學、綜合醫院完成8個月以上護理臨床實習的畢業生(包括2010年應屆畢業生),可報名參加護理初級(士)專業技術資格考試:
(1)獲得省級以上教育和衛生主管部門認可的普通全日制中等職業學校護理、助產專業學歷;
(2)獲得省級以上教育和衛生主管部門認可的普通全日制高等學校護理、助產專業專科學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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