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駐區軍隊醫療機構:
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總政治部干部部《關于軍隊衛生人員參加國家統一組織的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人社廳發[2011]16號)要求,自2011年起,軍隊衛生專業技術干部、文職人員和護理士官,按照屬地原則參加國家統一組織的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為保證軍隊衛生人員順利參加2011年度全國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按照衛生部人才交流中心的要求,現將北京考區豐臺考點有關工作要求及安排通知如下:
一、報名工作
1、軍隊衛生人員報名及資格審核:團級以上單位組織報名和師以上單位對軍隊衛生人員報考資格審核的截止時間為2011年2月20日。
2、軍隊衛生人員報考數據的交接
(1)駐地在豐臺區、大興區的團級以上單位派干部持介紹信、《軍隊衛生人員參加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報名資格審核表》、報名數據和報名費,在2011年2月24日、25日、28日到豐臺區衛生局人事科(豐臺鎮西安街3號416室 ,聯系電話:63822486)辦理軍隊衛生人員報考數據的交接和考試費用的繳納。
報名費用:初級(士、師)50元/科
中級 70元/科
(2)交接時,考點工作人員將審核通過的軍隊衛生人員報名信息匯總表的電子版(excel格式)和數碼照片壓縮包(照片命名方式為“證件編號。jpg”)導入考務管理系統后,導出并打印《軍隊衛生人員報名數據確認回執單》,雙方核對無誤簽字確認后方可完成軍隊衛生人員信息數據交接工作;同時考點將《軍隊衛生人員參加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報名資格審核表》留存備案。
3、信息修改:數據交接后,軍隊衛生人員報考專業和科目信息需要修改的,有團級以上單位提供相應證明材料,考點登錄考務管理系統完成登記、審核操作,截止時間2011年3月15日。
二、準考證打印
由考點負責打印本地區軍隊衛生人員準考證,軍隊單位在5月9日—5月13日集體到豐臺區衛生局人事科領取準考證。
三、成績發放
1、軍隊衛生人員考試成績不對社會公布。
2、軍隊衛生人員的考試成績單按報名渠道由考點直接通知團以上單位集體領取。
豐臺區衛生局人事科二〇一一年二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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