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衛生局,市直及中央、省駐菏各有關部門、單位:
2012年度全國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將于2012年5月19、20、26、27日舉行,我市各項考前準備工作已經就緒。為使考試順利實施,確保考試公平公正,根據國家、省考試機構的統一要求,現對做好我市考生考前教育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是當前衛生系列專業技術資格“以考代評”制度下,從事衛生專業技術工作人員取得全國認可的中、初級專業技術資格的唯一形式。考試能否公平公正,不僅關系到考生個人的切身利益,關系到衛生專業技術人員的公允評價,還直接關系到衛生專業技術人員隊伍建設和衛生事業的科學發展,關系到人民群眾的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關系到黨和政府的形象。各級各部門,特別是考生所在單位,務必從講政治、講大局的高度,切實有效地加強對考生的考前教育,促使考生講公德、講道德、守紀律,以“誠信考試光榮,違紀作弊可恥”的正確態度,誠信參加考試。
二、各考生所在單位,要在5月18日前組織本單位全體考生認真學習《專業技術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12號,以下簡稱“人社部第12號令”;詳見“菏澤市人事考試信息網”政策規定欄目)。讓考生明白什么行為是違紀違規行為,清楚每種違紀違規行為應當受到的處理,并逐人書面簽訂國家衛生部統一制作的《2012年度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誠信承諾書》(樣式附后),確保每個考生都能誠信參加考試。
三、各醫療、衛生單位及有關學校要嚴格本單位職工、學生考試期間的管理,例行請假審查手續,防止個別人替他人考試或參與有組織作弊。考生較多的單位,提倡單位指定人員帶隊參考,并對考生證件進行審查,防止個別人弄虛作假參考,擾亂考試和本單位正常競爭秩序。
四、對違紀違規考生和幫助他人作弊的人員,考試工作人員和公安干警要一查到底、取證到位,考試機構和違紀違規人員所在單位要嚴格按照“人社部第12號令”及有關規定嚴肅處理,并將處理結果公布于社會。對嚴重違紀違規人員,還要視情節輕重提請有關部門給予降職降級、行政紀律處分,直至追究法律責任。
五、對于教育管理不力,造成本單位人員嚴重作弊、大面積作弊的單位,除追究有關工作人員直接責任外,還要追究有關領導的責任,直至對本單位實行人事監控、取消本單位所有人員參加人事考試和評聘專業技術職務的資格。
各縣區、各有關部門和單位,要高度重視今年的全國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嚴格落實崗位職責,切實做好考生的考前紀律教育和政策宣傳工作,并做好違紀違規人員的事后處理落實,確保我市本次考試公平公正、安全順利地進行。
二〇一二年五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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