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責編:linsen_19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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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社廳函〔2012〕377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局),福建省公務員局:
根據對2012年度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數據的統計分析,經與衛生部有關部門協商,現將考試合格標準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初級、中級的各科目合格標準均為60分(各科目試卷滿分均為100分)。
二、鑒于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采用全國統一閱卷方式,“2012年度全國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成績數據”光盤隨本通知一并下發。
三、請按照有關文件精神,及時向社會公布考試合格標準和考試人員成績,并抓緊做好各級別、各專業資格證書發放及考試后期的各項工作。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辦公廳
二○一二年八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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