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平考點關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線醫務人員報名及現場確認有關問題的通知
根據國家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辦公室《關于做好2020年度衛生專業技術資格延期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衛考辦發〔2020〕1號),凡符合報名條件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線醫務人員,請仔細閱讀以下注意事項。
一、個人網上報名
(一)時間:自2020年6月16日至30日,登陸中國衛生人才網 (http://www.21wecan.com)
具體相關情況說明見附件。
(二)凡在昌平考點進行現場確認的考生務必在本考點規定的現場確認時間前完成網上報名,未在規定時間內到指定現場進行資格審核、信息確認者,一律視為網上報名無效。
二、現場確認時間及地點
昌平考點定于2020年6月29日至7月2日進行現場確認,醫療機構屬于昌平轄區的考生,請以醫院為單位,電話預約現場審核確認時間。由專人負責攜帶考生報名材料進行現場確認。
地點:北京市昌平衛生學校審核大廳(昌平區東環南路138號)
昌平考點所屬延慶區醫療機構的考生在延慶區衛生健康委人事科進行現場確認。
三、現場確認提交的材料:
(一)《2020年度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申報表》(工作單位及檔案所在地審核并蓋章,兩個章錯開蓋在審查意見第一個空格內),聯系方式欄需手工填寫;
(二)參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線工作證明(必須是疫情防控一線臨時性補貼在冊人員,并提供名冊蓋公章)
(三)本人身份證、畢業證或學位證、低一級專業技術資格證書或執業(助理)醫師資格證書等;
(四)報考護理學類各專業考生提供執業護士注冊證;
(五)因工作崗位變動,須提交單位出具的從事現專業崗位工作滿2年證明;
(六)2012年(含2012年)以后畢業的醫學本科及以上學歷畢業生須提交《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合格證明》復印件一份;
以上材料只審核原件,不接受復印件報名。
四、考生報名信息確認后,自行通過網上支付繳納考試費。
網上繳費時間:2020年7月5日前
五、網上打印準考證
自2020年9月4日至27日,考生可登錄中國衛生人才網(www.21wecan.com)打印準考證,請考生妥善保管自己的準考證。
六、成績發布
考試成績將于考后2個月在中國衛生人才網公布考試成績,考生可憑本人準考證號和有效證件號進行成績查詢,并自行下載打印成績單。
七、昌平考點報名人員范圍:在昌平區和延慶區醫療機構工作的考生。
咨詢預約電話:69709334
北京考區昌平考點
附件
關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線醫務人員相關情況說明
1.根據《國務院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聯防聯控機制關于聚焦一線貫徹落實保護關心愛護醫務人員措施的通知》(國發明電〔2020〕10號)規定,一線醫務人員是指疫情防控期間按照政府統一部署、衛生健康部門調派或醫療衛生機構要求,直接參與新冠肺炎防疫和救治一線工作,且與確診或疑似病例直接接觸的接診、篩查、檢查、檢測、轉運、治療、護理、流行病學調查、醫學觀察,以及直接進行病例標本采集、病原檢測、病理檢查、病理解剖的醫療衛生技術人員。
2.北京市衛生健康委員會、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北京市財政局《關于全面落實進一步保護關心愛護醫務人員若干措施的通知》(京衛發〔2020〕2)號規定:參加疫情防治的一線醫務人員,可提前一年申報高一級衛生技術系列職稱評審或資格考試,優先推薦申報,優先評審。對于參加疫情防治一線工作表現突出、獲得記功以上獎勵或獲得相同層次以上表彰的醫務人員,在職稱層級內可直接聘用至高一等級專業技術崗位。晉升職稱、晉升崗位等級均不受本單位崗位結構比例限制。將醫務人員參加疫情防治的工作成果和貢獻列入職稱評價指標,作為加分項。疫情防治經歷可視同為一年基層工作經歷,視同完成當年繼續教育學時學分。
對于援鄂做出突出貢獻、獲得省部級以上表彰獎勵的一線醫務人員,在上述政策基礎上,開辟職稱評審綠色通道,可直接破格申報高一級職稱評審或資格考試。
初、中級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報名條件
在北京地區經國家或有關部門批準的醫療衛生機構內,從事醫療、預防、保健、藥學、護理、其他衛生技術專業工作的人員,可報名參加北京地區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報名參加北京地區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的人員,要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憲法和法律,具備良好的醫德醫風和敬業精神,同時具備下列相應條件:
一、參加藥(技)士資格考試
取得相應專業中專學歷。
二、參加藥(護、技)師資格考試
(一)取得相應專業中專學歷,受聘擔任藥(護、技)士職務滿5年;
(二)取得相應專業專科學歷、從事本專業技術工作滿2年;
(三)取得相應專業本科學歷或碩士學位。
具有護理、助產專業本科以上學歷的人員,參加護士執業資格考試并成績合格,可以取得護理初級(士)專業技術資格證書;在達到《衛生技術人員職務試行條例》規定的護師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年限后,可直接聘任護師專業技術職務。
三、參加中級資格考試
(一)取得相應專業中專學歷,受聘擔任醫(藥、護、技)師職務滿7年;
(二)取得相應專業專科學歷,受聘擔任醫(藥、護、技)師職務滿6年;
(三)取得相應專業本科學歷,受聘擔任醫(藥、護、技)師職務滿4年;
(四)取得相應專業碩士學位,受聘擔任醫(藥、護、技)師職務滿2年;
(五)取得相應專業博士學位。(其中參加臨床醫學、中醫、預防醫學中級資格考試的人員必須先取得執業醫師資格)。
凡在北京市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站)工作的醫師、護師,可提前一年參加中級衛生專業技術資格的全科醫學、社區護理專業類別的考試。本科及以上學歷畢業生參加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合格并到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工作,可直接參加中級職稱考試。
對2012年以后畢業的醫學本科及以上學歷畢業生,北京地區各級各類醫療衛生機構須將《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合格證書》作為本人參加中級臨床醫學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的必備條件之一。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請參加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
(一)醫療事故責任者未滿3年;
(二)醫療差錯責任者未滿1年;
(三)受到行政處分者未滿2年;
(四)偽造學歷或考試期間有違紀行為未滿2年;
(五)市衛生行政部門規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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