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深圳市衛生健康委員會
關于做好2021年度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工作的通知
各區衛生健康行政部門,市衛生健康委所屬各單位,市考試院,各有關單位:
根據《廣東省衛生健康委辦公室關于做好2021年度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工作的通知》(粵衛辦人函〔2020〕19號)和廣東省醫學學術交流中心《關于2021年度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考務工作安排的通知》(粵醫學〔2020〕54號)要求,2021年度全國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將于2021年4月10日、11日、17日、18日舉行。為做好2021年度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工作,結合我市實際,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組織領導
我市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由市人力資源保障局、市衛生健康委共同組織實施,報名資格審核、報名確認由各報名點負責,資格復審由市衛生健康能力建設和繼續教育中心負責,考務組織由市考試院負責。
二、考試安排
(一)考試專業和科目
每門專業的中、初級考試科目均為4科:基礎知識、相關專業知識、專業知識、專業實踐能力。考生可選考其中部分科目,也可全選。2020年參加本專業考試已合格的科目,可以不再報考,只需補考其他科目即可,也可以全部科目報考。具體報考專業詳見附件3。
(二)考試方式及時間
1.護理學初級(師)專業采用紙筆作答方式進行考試,具體安排如下:
考試科目 |
考試日期和時間 | |
基礎知識 |
4月10日 |
9:00—11:00 |
相關專業知識 |
14:00—16:00 | |
專業知識 |
4月11日 |
9:00—11:00 |
專業實踐能力 |
14:00—16:00 |
其他116個專業采用人機對話方式進行考試,具體安排如下:
考試科目 |
考試日期和時間 | |
基礎知識 |
4月10日、11日、 17日、18日 |
8:30—10:00 |
相關專業知識 |
10:45—12:15 | |
專業知識 |
14:00—15:30 | |
專業實踐能力 |
16:15—17:45 |
具體機考專業的考試時間安排由國家衛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務中心根據報名情況另行通知。
三、報名條件
凡符合原衛生部、人事部印發的《臨床醫學專業技術資
格考試暫行規定》(衛人發〔2000〕462號)和《預防醫學、全科醫學、藥學、護理、其他衛生技術等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暫行規定》(衛人發〔2001〕164號)中報名條件的人員,均可報名參加相應級別和專業類別的考試。具體報名條件如下:
(一)基本條件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憲法和法律;
2.具備良好的醫德醫風和敬業精神。
(二)報考藥學、護理、其他衛生技術等專業初級資格者,除應具備上述基本條件外,還必須具備相應的學歷資歷
1.報考藥(技)士者,需具備相應專業中專以上學歷。
2.報考藥(護、技)師者,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中專畢業,擔任藥(護、技)士職務滿5年;
(2)大專畢業,見習期滿1年后,從事專業技術工作滿2年;
(3)符合報名條件的應屆本科以上畢業生。
根據《執業醫師法》的有關規定,臨床醫學、預防醫學、全科醫學的初級專業技術資格考試,不屬本次考試范疇。
根據《護士執業資格考試辦法》的規定,護理學初級(士)專業技術資格考試,不屬本次考試范疇。
(三)報考衛生專業中級資格的人員,除具備(一)所規定的條件外,還必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取得相應專業中專學歷,受聘擔任醫(藥、護、技)師職務滿7年;
2.取得相應專業大專學歷,從事醫(藥、護、技)師工作滿6年;
3.取得相應專業本科學歷,從事醫(藥、護、技)師工作滿4年;
4.取得相應專業碩士學位,從事醫(藥、護、技)師工作滿2年;
5.取得相應專業博士學位。
報名參加2021年度衛生專業技術資格各級別考試的人員,其學歷取得日期和從事本專業工作年限均截至2020年12月31日。報名條件中有關專業學歷或學位的規定,是指國家教育、衛生健康行政部門認可的正規院校畢業學歷或學位,并符合《關于舉辦高等醫學教育的若干意見》(教高〔2002〕10號)、《關于規范醫學類專業辦學的通知》(教高〔2014〕7號)和《廣東省衛生計生委關于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學歷教育有關問題的通知》(粵衛函〔2016〕1379號)等文件規定。
(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線醫務人員報名有關問題
符合報名條件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線醫務人員,原則上只享受一次政策優惠:晉升高一級職稱可提前一年申報參加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獲得省部級以上表彰獎勵的,可直接申報參加考試。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線醫務人員由用人單位、各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按照《國務院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聯防聯控機制關于聚焦一線貫徹落實保護關心愛護醫務人員措施的通知》(國發明電〔2020〕10號)要求,根據實際參加疫情防控工作情況及相應證明材料予以審核認定。
(五)其他相關規定
1.尚未取得衛生專業技術資格的報考者應按照畢業證書所學專業,參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高職高專專業目錄、本科專業目錄和研究生專業目錄進行報考。
2.已取得衛生專業技術資格的報考者可根據本人所從事的專業工作,在《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專業目錄》中選擇報考相應專業類別。
3.報考醫學類相應專業(指臨床醫學類、口腔醫學類、
中醫學類和中西醫結合類)的人員須按相關文件要求提交《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合格證書》。
4.按照《關于加強城市社區衛生人才隊伍建設的指導意見》(國人部發〔2006〕69號)有關規定,凡到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工作的醫師、護師,可提前一年參加全國衛生技術中級資格的全科醫學、社區護理專業類別的考試。
5.按照《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深化醫教協同進一步推進醫學教育改革與發展的意見》(國辦發〔2017〕63號)有關規定,本科及以上學歷畢業生參加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合格并到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我市一級醫院、社區衛生服務機構、門診部、中醫館、診所、醫務室、衛生所等醫療機構和街道一級的預防保健所等公衛機構)工作的,可直接參加衛生專業中級技術資格的相應專業類別的考試。
6.按照《關于做好香港、澳門居民參加內地統一舉行的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國人部發〔2005〕9號)、《關于向臺灣居民開放部分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國人部發〔2007〕78號)、《中共中央組織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公安部等25部門關于印發〈外國人在中國永久居留享有相關待遇的辦法〉的通知》(人社部發〔2012〕53號)和《港澳臺居民居住證申領發放辦法》(國辦發〔2018〕81號)規定,符合報考條件的香港、澳門、臺灣居民以及持有中國《外國人永久居留證》的外籍人員,可報名參加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報名時應提交本人身份證明,教育部(國家教委)認可的相應專業學歷或學位證書,以及在醫療衛生機構從事相關專業工作年限的證明。
7.因工作崗位變動,需報考現崗位專業類別的人員,其從事現崗位專業工作時間須滿2年。
8.對符合報考條件的人員,不受單位性質和戶籍的限制,均可根據本人所從事的工作選擇報考專業類別參加考試。
9.對單科考試成績在有效期限內,因工作變動等原因,到異地參加本專業未考科目的考試并成績合格的考生,由該地區進行數據合成統計,并由當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核發該專業資格證書。
10.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參加2021年度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
(1)醫療事故責任者未滿3年;
(2)醫療差錯責任者未滿1年;
(3)受到行政處分者在處分期內;
(4)偽造學歷或考試期間有違紀行為未滿2年;
(5)省衛生健康委規定的其它情形。
四、報考程序
(一)網上預報名
2020年12月29日至2021年1月11日期間,報考人員可登錄中國衛生人才網(http://www.21wecan.com),按要求如實準確填寫個人報名信息(填報的工作單位務必為單位全稱,與單位公章一致,且網上報名信息須與報名確認時提供的紙質材料一致),并打印《2021年度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申報表》。報考人員須對網上填報信息及報考材料的真實性負責。
因工作變動等原因,到我市參加工作的報考人員,報名時必須使用原檔案號。
(二)報名點現場資格審核和確認
1.各報名點根據實際情況自行確定現場確認的時間和地點,并于2020年12月30日至2021年1月12日期間完成現場確認。市屬醫療衛生機構均設立報名點,由各單位人事部門負責現場資格審核、確認工作。各區衛生健康行政部門均設立報名點(見附件1),受理本轄區內醫療衛生機構(含社會辦醫療衛生機構和民政、公安、司法、軍隊等其他系統所辦醫療機構及駐深醫療機構等)的現場資格審核、確認工作。
2.各報名點應按相關規定要求認真審查報考人員提供的證件及材料。考生所有報考材料應一次性提交,報名點現場一次性收齊所有證明材料后方可確認報名。誰審核誰簽名誰負責。凡符合報名條件的,經辦人員要在申報表“現場審核人員”簽名處簽署同意報名意見并簽名,同時辦理報名確認手續;對不符合報名條件的,不予辦理報名確認手續。
(三)考點審核
1.2021年1月17日前各報名點須將本報名點報考人員材料(包括考生簽名的確認單)及本報名點審核報告(附審核確認人員名單)加蓋公章送市衛生健康能力建設和繼續教育中心(地址:深圳市羅湖區田貝一路21號4棟901室)審核,同時將網報數據提交至市考試院。
2.2021年1月22日前市衛生健康能力建設和繼續教育中心將審核報告(附復審通過、不通過人員名單)加蓋公章送市考試院,市考試院按規定上報網報數據至省考區。
(四)網上繳費
報考人員須及時登錄中國衛生人才網上的“2021年度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網上報名系統”查看資格審核狀態,經考區資格審核通過后方可在該網上報名系統進行網上繳費,繳費時間為2021年2月9—26日,未在規定時間完成網上繳費的視為自動放棄考試。收費標準按照《廣東省衛生健康委關于印發〈廣東省醫師資格、護士執業資格和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收費標準〉的通知》(粵衛函〔2019〕826號)執行:初、中級資格人機對話考試每人每科75元,紙筆考試每人每科65元。
(五)考場安排
考場、試室由考點確定后公布,并在《準考證》上詳細標明,考生可于2021年3月25日至4月18日,自行登錄“中國衛生人才網”準考證打印入口下載、打印《準考證》,并按《準考證》標注的時間及地點參加考試。
(六)成績管理
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相關專業科目成績實行兩年為一個周期的滾動管理辦法,在連續兩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同一專業4個科目的考試,可取得該專業資格證書。對不同專業(含主亞專業)之間各科目的考試合格成績,不得作為同一專業合并計算。已參加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部分專業考試的人員,在規定的時限內報名參加剩余科目考試時須使用原檔案號。
(七)成績發布及成績單打印
考試成績由國家衛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務中心于考試結束后兩個月在中國衛生人才網(www.21wecan.com)上公布,成績單不再統一制作下發?忌勺孕性诰W上查詢成績并下載打印成績單。
五、報名材料
報考人員須同時提交下列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復印件須由所在單位或人事檔案存放單位核實并加蓋審查意見、審核人簽名及單位公章,證書(證件)原件經審核后退回給報考人員。
(一)《2021年度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申報表》原件一式一份,申報表各欄目內容須與提交的證件及材料信息一致,并經所在單位核實并加蓋公章。
(二)本人有效身份證件。有效身份證件須與報考人員在報名系統中所填寫的證件類型、證件號碼一致。
(三)畢業證書或學位證書。以碩士、博士學位作為報考依據的,須提交相應專業學位證書。以后續學歷報考需提交自士級資格以來的所有畢業證書復印件。對學歷或學位有異議的,可要求提供學歷或學位鑒定證明。國外取得的相關專業學歷須提交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和中、英文課程表。
(四)現級別專業技術資格證書。報考上一級別工作崗位專業類別的人員,應具有下一級別相關專業技術資格證書(博士學位報考人員除外)。屬省外職稱評審取得的專業技術資格,須提交現資格評審表。
(五)醫師資格證書、醫師執業證書、護士執業證書。凡報考《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專業目錄》中專業代碼為301至365以及392專業的人員,應提交相應專業執業醫師資格證書及執業證書;報考專業代碼為203、204、368至374專業的人員,應提交有效的護士執業證書。
(六)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合格證書。報考醫學類相應專業(指臨床醫學類、口腔醫學類、中醫學類和中西醫結合類)的人員,須按相關文件要求提交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合格證書。
(七)以中專學歷報考中級資格的人員,須提交受聘相應專業職務滿7年的聘書。
(八)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本?飘厴I生就業報到證(通知書)、全國畢業研究生就業報到證(通知書)。尚未取得衛生專業技術資格的報考人員(2020年參加本專業考試部分科目已合格人員除外),須提交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本?飘厴I生就業報到證(通知書)、全國畢業研究生就業報到證(通知書)。
(九)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有效期內)復印件。
(十)歷史考生需提交2020年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成績單。
(十一)報考所需的其他材料。
六、其他注意事項
(一)涉及執業范圍、執業地點、執業時間、診療科目的,以執業證(有效期內)和醫療許可證(有效期內)為準。
(二)已參加過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的報考人員,不管成績是否及格,報名時都必須使用原檔案號。如果未按規定填寫原檔案號,造成無法考試或成績無法合并的,由報考人員自行負責。
(三)每份材料均要求有審核意見和審核人簽名;在所有報考人員申報表的左上角,均須注明本報名點代碼和編號;各報名點上報材料前,須先在考務管理系統按報考級別分別將考生報名數據導出Excel表格,并打印成花名冊;各報名點提交的材料須按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線醫務人員、新考生、2020年歷史考生將士、師、中級別各分成三類,每類材料均須按照花名冊的順序從小到大排列、編號;各報名點對于有疑問的材料須單列上報,并在資格審核情況報告說明。
(四)各報名點資格審核工作人員應準確掌握考試政策,正確把握報考條件,并認真審核各項信息,確保信息真實、無誤,務必在規定的時間內完成報名確認工作。
七、疫情防控
各報名點要嚴格落實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主體責任,按照疫情防控常態化下做好考試報名有關工作的要求,在疫情防控指揮部門的統一安排部署下,做好報名期間的疫情防控工作,保障報考人員和工作人員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
特此通知。
附件:1.深圳市各區(新區)衛生健康行政部門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現場確認工作聯系表
2.2021年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專業目錄
3.工作經歷證明、轉崗證明、社區服務機構工作經歷證明參考樣本
深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深圳市衛生健康委員會
2020年12月31日
附件:附件1-3.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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